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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疫情期間確保各項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來源:四川新聞網    時間:2020-02-05 09:27:08    編輯:劉映紅


  2月4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省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指出,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開闢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推行“不見面”服務等。
 
  以下為通知主要內容:
 
  一、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動加強與財政、金融機構等部門協調,加強資金調度,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要實時跟蹤預警,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切實防範化解基金運作風險。
 
  對於疫情期間新增退休人員,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及時通過網廳、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微信等途徑受理,能夠準確計發待遇的要及時發放到位,因原始資料提供不齊等原因導致暫無法準確計發待遇的,可先進行待遇申領初審,並按月預發養老保險待遇,確保參保人權益。對於未能及時辦理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
 
  已領取待遇人員暫停批量發送提醒認證短信,鼓勵通過“四川e社保”手機APP等方式遠端自助認證。領取待遇人員于疫情期間未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發放。
 
  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相應風險防控,減少業務資訊系統外經辦和手工操作,在資訊系統中做好新領取待遇人員標識、預發待遇記賬及財務處理,疫情穩定或結束後及時進行審核、結算和相應業務稽核內審。
 
  二、強化經辦大廳防控措施
 
  經辦大廳是經辦機構疫情防控的最大風險點,各地要按照國家對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實通風、消毒、體溫監測等必要措施。
 
  加強經辦大廳的消毒、清潔工作,及時對辦事大廳櫃檯、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設備實施嚴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員應按規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到經辦大廳辦事的群眾應配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避免交叉感染。大廳應積極配備疑似病例留觀場所,發現疑似病例就地隔離留觀,及時聯繫衛生防疫部門處理,保護辦事群眾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三、推行“不見面”服務
 
  各地應盡最大可能提供“不見面”服務,從源頭上減少經辦大廳現場人員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已經實現了網上辦理的對公業務,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主要通過網廳辦理。已經開通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方式辦理業務的地區要倡導通過該方式辦理。
 
  要結合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和全省統一的社保資訊系統建設,推動經辦服務模式轉型升級,讓更多業務網上辦理,方便群眾足不出戶辦理業務。當前仍需要現場辦理的業務,要倡導通過電話、微信、QQ、電子郵件和傳真等方式提交辦事材料,預約辦事時間和辦事網點或使用自助服務一體機辦理。
 
  同時,對於非必須緊急業務,倡導參保單位和個人在疫情結束後及時辦理。要加快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網上申請全覆蓋;落實省內轉移網上辦理,取消郵寄紙質憑證,做到及時辦理、順暢銜接。要依法及時做好網辦業務的受理、處理和反饋,抓好電子印章和電子檔案的應用,改善群眾網上辦事體驗。全面做好資訊系統運維工作,確保網上服務的安全、穩定、高效。
 
  四、開闢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
 
  各地要認真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精神,做好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工作。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受感染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可就近醫治,醫療機構不受協議醫療機構限制。用人單位及職工因開展抗擊疫情工作未按照規定的時限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視為不可抗力影響,在待遇享受過程中,不受申請時限的限制。工傷認定、鑒定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要切實加強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對已參保並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社保經辦機構要主動通知所屬用人單位申領工傷保險待遇,告知經辦流程及所需材料,所需材料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精簡並通過“不見面”服務方式提交,開闢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優先受理、優先支付,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工傷保險服務。
 
  用人單位未為其職工參加工傷保險,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符合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條件的,經用人單位申請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人社部令第15號)予以先行支付。
 
  五、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
 
  因受疫情影響,企業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的,允許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靈活就業人員未能及時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允許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繳。
 
  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在業務管理資訊系統內標識,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對補繳保費、待遇審批、待遇核定等需至經辦網點現場辦理的業務,倡導參保企業和個人在疫情結束後辦理。
 
  六、做好返鄉農民工社保經辦服務
 
  春節期間是返鄉農民工辦理社保業務的高峰期,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主動加強與稅務部門配合,開闢綠色通道,簡化辦事手續,為返鄉農民工提供參保繳費、關係轉移接續、個人權益查詢列印等社保經辦服務。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推進“不見面”服務方式,實行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告知服務結果的經辦服務模式;暫不具備條件的地方,要允許返鄉農民工通過電子郵件、傳真、微信、QQ等方式提供辦事必備資料,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先行辦理,並做好標識;對確需原件資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交。
 
  要加大部門間的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獲得或核實返鄉農民工相關資訊和資料,實現相關材料免提交。要根據經辦業務量,採取彈性工作機制提供服務。
 
  七、做好宣傳引導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聯防聯控,在經辦大廳明顯位置張貼疫情防控科普海報、標語等。要加強宣傳引導,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廣播、電視、手機短信、公告欄等途徑倡導“不見面”辦理,以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語言,告知“不見面”辦理的途徑和操作步驟,及時答疑,回應關切,防止出現重大輿情。
 
  要加強對幹部職工疫情防護知識的宣傳,增強系統幹部職工的個人防護意識。有針對性地做好窗口人員心理健康教育,出現問題及時關心、指導干預,確保正常履職不受影響。
 
  八、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社保經辦實際,主動作為、壓實責任、特事特辦,將各項工作要求落實落細。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的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建立健全大廳領導幹部帶班巡查制度,切實督促檢查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確保經辦服務安全、有序開展。要建立疫情應急處理機制和應急預案,切實做到防控科學、措施得當、責任到人、落實到位,有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於經辦系統內部人員發生的重大疫情事件,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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