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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公佈7起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

來源:四川日報    時間:2020-01-05 09:21:14    編輯:劉婷婷


  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公佈7起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涉及甘孜、攀枝花、眉山、瀘州、雅安、成都、自貢等7個市(州)的醫院。
 
  2019年1月至5月期間,丹巴縣人民醫院採用將實驗室檢查項目“B型鈉尿肽前體(PRO-BNP)測定”超標準多收費38元的方式騙取醫保基金,共計212人次,涉及金額0.81萬元。目前,醫保部門已責令其整改,追回0.81萬元並處違約金2.42萬元。
 
  2019年1月至5月,攀枝花市同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鹽邊縣店通過串換藥品、違規刷卡銷售日用品等手段套取醫保基金,涉及金額0.23萬元。醫保部門已依規暫停攀枝花市同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鹽邊縣店刷卡結算業務2個月,扣除年度考核10分,追回基金0.23萬元並處違約金0.7萬元。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眉山市花溪鎮衛生院採取分解處方收取一般門診診療費的手段騙取醫保基金,共計2471份處方,涉及金額2.47萬元。目前,醫保部門已根據相關規定,要求花溪鎮衛生院限期整改,追回基金2.47萬元並處違約金9.88萬元。
 
  2019年3月,瀘州慈善路中醫院利用挂床住院、虛構診療項目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涉及金額0.53萬元。目前,已暫停瀘州慈善路中醫院醫療服務協議,追回基金0.53萬元。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雅安市蘆山華康醫院利用偽造醫療文書、誘導住院、串換藥品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涉及金額34.89萬元。醫保部門暫停蘆山華康醫院定點醫療服務協議,追回基金34.89萬元並處違約金37.53萬元。該案已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偵查。
 
  2018年6月至9月,新開設的彭州港川醫院利用偽造病歷、誘導住院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涉及金額12.16萬元。醫保部門解除彭州港川醫院醫保服務協議,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醫保定點,拒付違規醫療費用12.16萬元、處違約金16.54萬元。彭州市綜合執法局對彭州港川醫院作出警告及罰款2.4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自貢市大安區參保人員郭某春、鄒某某、楊某某等3人,採取虛構異地住院事實的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涉及金額4.06萬元。事發後,郭某春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鄒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楊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劉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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