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十六條措施》
時間:2018-12-07 09:32:30
來源:四川日報 編輯:張林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十六條措施》,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納入市縣黨委、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建立健全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統籌協調、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強督查考核,確保農民工服務保障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十六條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強化就業服務
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農民工提供均等化就業服務。將農民工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範圍,實施農民工實名制資訊動態管理,按季度動態跟蹤、更新農民工外出資訊。利用招聘會、四川公共招聘網、微信公眾號和手機應用程式等為農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用工資訊服務。加強東西部勞務協作,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勞務仲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作用,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
二、加強技能培訓
加大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依託省級勞務培訓基地、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和用工企業及機構,開展定向、定崗、訂單等技能培訓;結合新經濟新業態和區域人文特點,開展各具特色的勞務品牌培訓;利用網際網路、手機客戶端等平臺載體開展線上培訓。組織農民工參加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為農民工及時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對鑒定合格的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
三、提供交通便利
強化農民工外出務工往返的交通便捷服務,春運前後組織開通農民工專列(專車)。大力實施春運“暖冬行動”,開設農民工購票服務窗口,在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和返鄉交界處等地設置問候、交通安全等標語,設立便捷服務點,為農民工提供車輛檢修、茶水供應、應急藥品供給、道路救援等服務。
四、方便證照辦理
協調省外公安機關,開展川籍農民工身份證、出國(境)證件異地辦理等業務。各地在春節前後應開闢“綠色通道”,為農民工提供證件和各類證明辦理便捷服務。進一步完善農民工落戶政策,推動農民工進城落戶。
五、改善居住條件
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各地將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賃住房按一定比例供應給農民工。鼓勵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建設集體宿舍類公共租賃住房,解決農民工基本住房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符合當地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農民工發放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擴大農民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單位及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覆蓋,提高農民工依法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性。
六、確保子女就學
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省內流入地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暢通隨遷子女入學便捷通道,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農民工戶籍所在地縣級政府和駐外辦事處協調省外有關部門,幫助安排在省外務工的農民工隨遷子女按時就近入學。
七、做好健康服務
加強農民工健康宣傳教育,開展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為農民工免費提供婚前、孕前檢查,免費提供艾滋病、包蟲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治檢查和治療,免費為符合條件的女性農民工提供宮頸癌、乳腺癌檢查。督促用工企業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農民工開展職業健康檢查,確保不發生重大職業健康事件。
八、豐富文化生活
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範疇,享受市民化服務。鼓勵在農民工集中居住地規劃建設簡易實用的文化體育設施和“農民工之家”,免費為農民工提供文體服務。支援建設農民工博物館。開展送文化下鄉、進村、入企活動,舉辦農民工原創文藝作品大賽等文體活動,豐富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九、優化社保服務
整合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資源,加快社保卡發行應用,為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提供便捷服務。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確保省內外轉移接續方便順暢。擴大異地就醫聯網醫療機構覆蓋範圍,簡化農民工異地就醫備案手續,方便農民工異地就醫結算。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保障工資支付
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加強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源頭治理,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全面實行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總承包企業直髮農民工工資、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欠薪應急週轉金等制度。加大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監督考核和督查問責力度,打擊欠薪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一、注重維權救助
建立完善省際維權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農民工工作站和商會組織的作用,協調解決農民工傷殘傷亡案件和重大勞動糾紛案件。建立完善勞動爭議快速處理機制,暢通農民工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採取先行裁決、先予執行等措施,快速妥善處理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將農民工維權服務納入各級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範圍。
十二、加大創業扶持
完善進一步支援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措施,按規定開展返鄉創業示範市、縣和園區建設,加大財政支援、金融信貸、創業孵化、創業培訓等政策扶持力度,為有意願返鄉創業的農民工牽線搭橋,幫助農民工回鄉發展。
十三、關愛留守人員
健全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關愛服務體系。實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開展心理健康輔導,利用寒暑假組織開展留守兒童與親人團聚等活動。加強農村“婦女之家”建設,培育和扶持婦女互助合作組織,組織開展居家靈活就業培訓,幫助留守婦女解決生産生活困難。健全農村老年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制度,建立老人日間照料中心和養老服務等機構,照料關愛留守老人。
十四、落實關懷慰問
組織人員赴省內外農民工集中地深入企業車間、建築工地,開展演出慰問、走訪慰問和心理撫慰等活動。春節期間,鄉鎮、村(社區)對本地返鄉農民工及農民工家庭的走訪慰問要實現全覆蓋,傳達黨委、政府的關心關懷。
十五、倡導志願服務
鼓勵黨員幹部、大學生、企業家等各界人士和慈善組織積極參與農民工志願服務活動,為農民工交通出行、權益維護、司法救助和留守照看等提供愛心幫助。
十六、開展表揚激勵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組織新聞媒體運用多種方式,宣傳服務保障農民工的政策措施,宣傳在外務工和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先進典型,宣傳服務農民工的好人好事。保障農民工民主政治權利,重視從農民工中發展黨員,培養村級後備幹部,吸納農民工中的能人擔任村集體經濟組織帶頭人。按規定開展全省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及個人表揚獎勵活動,營造關心關愛農民工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