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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

時間:2018-03-08 11:02:47 來源:四川日報 編輯:張林

曹建明王東明尹力參加審議併發言



(圖據四川日報網)

  3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四川代表團在駐地舉行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代表團團長王東明,省委副書記、省長、代表團副團長尹力參加審議併發言。

  曹建明表示,堅決擁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修改憲法的重大決策部署,完全贊成憲法修正案(草案)。及時啟動憲法修改工作,這是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英明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這次憲法修改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堅定信念和堅強意志,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體現了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有機統一,具有堅實的思想基礎、實踐基礎、法理基礎和群眾基礎,有利於憲法更加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歷史方位,有利於更好地發揮憲法“治國安邦總章
程”的根本性作用。下一步,要切實抓好頒布後的憲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深刻學習領會這次修改憲法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深刻學習領會憲法各項修改內容的合理性、科學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把思想和認識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為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的努力。

  王東明表示,完全贊成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憲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這次憲法修改把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貫穿于憲法修改全過程,確保了憲法修改的正確政治方向;嚴格依法按程式推進,保證了科學立法、依法立法;充分發揚民主,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廣泛共識,集中反映了全黨意志和人民期盼;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保持了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必將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我們要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實到具體行動上,把實施憲法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廣泛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省,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確保黨中央大政方針、決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落實。


  尹力表示,完全贊同憲法修正案(草案)。這次憲法修改,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對於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並確立其指導地位,必將有力夯實全黨全國人民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將“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入憲法,必將有力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將新發展理念寫入憲法,必將有力指導新時代我國經濟走出高品質發展的新路子。本次代表大會後,我們將堅持把依憲施政依法行政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準則,進一步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依照憲法法律履職行權開展工作,帶動全社會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審議中,徐延豪、陳文華、劉守民、葉壯、劉強、陳新有、何平、于會文、吳旭、劉超、王兆、楊克寧、趙萍、庹慶明、裏讚、曾卿、楊先農、羅朝運等代表先後發言,表示完全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代表們認為,憲法修改,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才具有持久生命力。這次憲法修改,堅持黨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式,充分發揚民主,集中各方共識,在總體保持連續
性、穩定性、權威性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代表們表示,這次憲法修改,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國家根本大法,必將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從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屬性角度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進行規定,有利於在全體人民中強化黨的領導意識,有效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內容,有利於引領全黨全國人民把握規律、科學佈局,在新時代不斷開創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局面;修改國家主席任職方面的有關規定,有利於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於完善和加強國家領導體制;增加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有利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也有利於規範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行為;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反映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成果,貫徹了黨的十九大關於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部署,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體現了黨中央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的堅強意志和決心;在憲法中及時寫入實踐形成的重大制度創新成果,有利於充分發揮憲法作為國家各項制度和法律法規總依據的不可替代作用。

  代表們表示,要切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準確把握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原則和重點內容,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實到具體
行動上,為順利完成憲法修改作出應有貢獻。要認真抓好頒布後的憲法的學習宣傳貫徹,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和群眾自覺尊崇和遵守憲法,在新時代展現新作為。

  代表團副團長王雁飛、范銳平、王寧、劉作明參加審議。(川報集團特派記者張宏平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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