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小説語言應該是“精彩的生活語言”

發佈時間:2024-07-29 09:22:02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石一楓 | 責任編輯:孫靈萱

作者:石一楓(北京作協副主席)

我是寫小説的,就談一談小説創作的文風問題。

在我看來,小説作為一門大眾藝術,好的語言標準應該是“精彩的生活語言”。所謂生活語言,説的是人的具體生活、人之常情,哪怕是特殊的生活與孤僻的情感,也要符合普通人所能理解的邏輯。一味高蹈,認為讀者沒看懂是因為水準不夠,這種心態不對。這些生活與情感還要通過動人的方式錶現出來——或感動,或觸動,或讓人心在某個瞬間怦然一動——這就要求小説語言比日常口語、功能性的文字更加精彩。

對“精彩”也可略作深究。不得不承認,文字本身也能産生相對獨立的藝術效果,有時光看語言本身,或節奏,或韻律,或特殊修辭方式造成的“陌生化”,讓優秀的小説作者獲得了獨樹一幟的風格。然而,假如因此就認為“怎麼寫”比“寫什麼”更重要,甚而就是文學性的價值所在,這種看法肯定是過於極端了。人説玲瓏塔,你説塔玲瓏,僅僅換個説法,就能代替新的看法嗎?僅就個人所見,真正精彩的文字,恐怕還在於能否幫助讀者對生活産生新的發現。

在具體創作中,我們要解決的問題有很多。比如要避免“水”,書面語完全和口語一樣,甚至比口語還要囉唆,看倒是看得懂,只是令人感到浪費時間。反之則要避免晦澀,意思都在,只是一般人看不懂,甚至故意讓一般人看不懂。與之相似的還有過度風格化,作者沉迷于自我表演,把説話當雜技,無非是骨子裏那點兒自戀作祟罷了。當然應避免的還有各種各樣的文學八股——網路腔、翻譯腔、文學雜誌腔,那樣的寫作方式類似于路徑依賴,當前人的創新成為套路,也正是後來的作家需要警覺的地方了。

假如文學如攀登,那麼在人所未到處攀登一寸,意義大於在遍地腳印裏攀登一丈。小説家是語言工作者,更應該知道“精彩的生活語言”並不是脫口就能説出。在改進文風的同時,我們也在提高眼界、膽識和思考能力。

《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