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文學要用細節打動讀者

發佈時間:2024-06-14 09:08:17 | 來源:中國文化報 | 作者:馬忠 | 責任編輯:孫靈萱

文學作品要讓讀者情動或心服,必須在細節上下功夫。21世紀以來,我國原創兒童文學空前繁榮,走上了發展的“快車道”,每年都有大量的作品競相問世。但在繁花似錦的背後,也存在不少值得引起重視的問題,本文筆者就來説説兒童文學作品的細節,因為這不僅是對作家創作才華的考驗,更是一種創作態度的體現。

細節是什麼?評論家南帆認為:“文學的細節可以是一個臉部表情、一條皺紋、一塊衣襟上的污跡,也可以是一個街景、一面懸崖、一陣掠過森林樹梢的風聲或者一輛斜倚在墻角的自行車。對於文學來説,細節製造的清晰形象和感官活躍是審美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如果只有情節的傳奇性與懸念而缺乏充足的細節,如果人們讀到的僅僅是故事梗概,文學的魅力會大打折扣。”細節有助於凸顯作家的個人風格,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只要我們稍加留意,就會發現時下市面和網路上很多兒童文學作品(包括一些獲獎作品)往往都在細節上存在一定不足。而兒童文學評論,談論最多的也是故事性、幽默感、想像力、童心等,卻往往忽略了文本更內在的形式——細節的塑造。

舉一例:某書中有篇故事,講烏龜想體驗飛上天的感覺,於是騙野鴨説前面大池塘裏有好多肥肥的泥鰍,可以帶他們去飽餐一頓。烏龜走得慢,兩隻野鴨便銜著棍子讓烏龜吊在棍子上,“‘烏龜先生,您説的池塘在哪兒呢?怎麼飛了這麼久。還看不見呢?’野鴨一邊飛,一邊奇怪地問。”那麼,既然銜著棍子,野鴨哪還騰得出嘴來説話呢?他們當中無論哪一個開口説話,棍子都會松脫,吊在棍子上的烏龜就會掉下去。這是一個世人皆知的常識。並且故事結尾是因為烏龜開口説話,“‘撲通’一聲落回了池塘”,這也是自相矛盾的。寓言本身需要合乎邏輯、符合常識和常理、符合自然規律,否則諷喻或教育人的作用就大打折扣了。

或許有人會反駁:文學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本來就是虛構的藝術。俄羅斯著名作家托爾斯泰甚至説:“沒有虛構,就不能進行寫作。整個文學都是虛構出來的。”文學都是虛構,更遑論兒童文學?沒錯,但別忘了,文學的虛構不等於虛假。文學虛構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包含了真實感。對於作家而言,虛構是一種權力,他們可以用這個方式來處理自已的世界。因而,即便是神話,即便是誇張,即便是象徵,我們仍然能夠理解。孫悟空、豬八戒,我們從未見過,但是讀過《西遊記》之後,我們仍然産生了真實感。正是因為小説中的內容某種程度與我們日常經驗發生了契合。

按照賀拉斯“寓教于樂”的文藝功能論,虛構也是有底線的——要立足真實和道德。換句話説,文學的虛構並不是説文學的想像可以不受現實生活的制約而一味天馬行空胡編亂造,文學的虛構要符合事理的邏輯或情感的邏輯,要符合藝術真實性。巴爾扎克也説過類似的話。在這位舉世公認的現實主義文學巨匠看來,小説的故事情節可以“莊嚴”地“説謊”(藝術虛構),但在細節上卻必須“是真實的”。他認為,如果小説“在細節上是不真實的和未提煉的,那也就毫不足取——無論它的故事編得多麼美妙,情節編得何等離奇,也是無濟於事的。”

縱觀古今中外,那些歷久彌新的經典作品都有精彩的細節,而且這類細節不是個別的、偶然的,它們如同繁星閃爍,熠熠生輝。兒童文學是為未來“打底子”的文學,兒童文學的細節在性能上必定既保持文學的一般性,又具有兒童文學的特殊性,這個特殊性即兒童文學的細節創作應該遵循物性局限的原則。比如,匹諾曹是一個孩子,但他同時也必須是一個木偶,作家即便使用最荒誕的藝術形式,仍然不可能超出表現對象自身的物性局限。這是兒童文學細節創作的底線,也是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