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理”的意義是什麼

發佈時間:2024-02-02 09:40:20 | 來源:北京日報 | 作者:陳來 | 責任編輯:孫靈萱

陳來

“宋明理學”這個概念,是中國學術史上一個比較有確定性的名稱,可是這個名稱要細究起來也不能説是完完全全的科學,是大家約定俗成的。因為宋明理學誕生在北宋,可是一直延續到清代,因此如果按照這段歷史來講理學的體系,應該叫“宋元明清理學”。可是這個叫法顯得有點長,所以習慣上就用“宋明理學”這個概念來指稱宋元明清的這個體系。

關於宋明理學體系的特點,其中有一點:為什麼叫“理學”?這個“理”字是怎麼貫穿在這個體系及其發展中的?宋明理學的“理”的第一個意義就是“天理”,這個概念其實在先秦的《禮記》裏已經出現:“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這裡的天理其實講的就是支配人的性情的倫理道德原則,因此,天理的概念並不是宋明理學的發明。包括道家《莊子》也講天理,但儒家更多的是指向社會的倫理道德原則,把“天理”跟“人欲”相對提出來,宋明理學中所講的“存天理,去人欲”也是從《禮記》的這種對立裏面引申出來的。

但宋明理學對“理”的理解,不是僅僅停留在《禮記》中的理解上,宋明理學的創始人二程之一程顥講過一句很著名的話,在理學史上也受到關注:“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意思是我的學術思想雖然有老師教過我一些東西,對我有所啟發,但是“天理”二字是我們自己體貼出來的,這可以説是理學的創始人對於創立理學的自覺、自述。那麼,“天理”這兩個字在先秦的儒學裏面已經有了,怎麼能説是自己提出來的?這就在於“體貼”二字,不是説這個概念形式是他提出來的,而是對這個概念的理解,以及通過這個理解所建立起來的一個新的儒學體系,他們有自己獨特的體會。

具體而言,哪些方面能表達出宋明理學自己“體貼”的那一面?程顥説:“天者,理也。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他把《詩經》《尚書》裏面作為最高的具有人格的神性主宰的“帝”和“天”“神”的概念,做了理性化、哲學化的解釋,因而天的意義就是理,帝不是一個人格神,而只是表示在這個宇宙裏邊有一個主宰的力量,神也不是宗教的鬼神,而是宇宙中能夠推動事物變化的微妙的力量。這代表了程顥對於五經思想的新的詮釋。程頤跟他哥哥的觀點是一致的,他説“皇天震怒”其實並不是説有一個人格神在天上震怒,只是表達説理是這樣。因而二程首先在對理的理解上已經顛覆了商周文化中把帝和天當做人格神的最高主宰的觀念,把古代文化中代表宇宙最高實在、最高主宰的觀念理性化,表達為理或者天理,這是哲學上的一大進步,也代表了他們自家體貼出來的新內容和理解。如此一來,“理”成為二程哲學的最高範疇,理學得名也跟這個有關係。在二程的體系裏,是把理或者天理的概念提升為跟上古宗教中神的地位一樣高的本體地位,成為一種最高範疇。而這個最高範疇貫通天人,統攝自然世界和人文世界,可以説這為儒家的價值原則提供了一個形而上學的依據,這是理學之所以為理學的一個根本。

除了從宇宙論上、從本體上奠定了理在哲學體系裏的最高的地位,程頤進一步提出了“性即理也”的命題。程顥從一個新的理性化的角度處理了天的概念的理解,程頤則解決了性的概念的理解:性也是理。如此一來,不僅把理貫穿到宇宙論中最高的本體,而且把它貫穿到了人的本性,使儒家的天理成為貫穿天人的統一原理,這是對儒家思想的理論體系的重要貢獻。“性即理”這個命題對性善論提出了一個更加哲學化的支援。所以理學為什麼叫理學,理學的體系就要表現“理”這個概念能貫穿在整個體系的各個重要部分。

程頤的貢獻還在於對格物的理解。《大學》中的“三綱領八條目”裏的“致知在格物”,顯示出最後的基礎就落在格物上,那怎麼理解格物呢?程頤同樣做出了一個理學體系的重要貢獻,就是把格物解釋為窮理。“格,猶窮也;物,猶理也。”格的意思就是窮究,物指物之理。從理學體系的貫穿性來講,這樣就建立起來:理不僅是宇宙論的本體、人性論的本體,而且是認識論的主要的對象,理的概念貫穿到了天道論、人性論和知識論。後來,朱熹全面繼承和發展了二程在這三個方面的思想,進一步做了哲學上的提高和體系化的論證。程朱理學作為宋代的主流學派,將理的概念貫穿在各個領域裏面,但同時還出現了另一個學派,雖然當時不是主流派,但是經過元代和明代的發展,也變成了主流派之一,即心學。心學的主要命題是“心即理也”,用心來貫穿人的內心世界、意識、情感,使得理的統攝力量更加週全。宋明理學中理的概念貫穿在宇宙論、人性論、知識論、人心論中,這種叫法確實體現了這個理論體系的特徵。

(作者為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