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賈春梅 打通辦案與履職的綠色通道 ( 1/ 1 )

支援← →鍵翻頁發佈時間: 2017-03-16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楊佳 | 責任編輯: 楊佳

    “議案品質高、採納率高”是全國人大河北團代表們對賈春梅履職工作的評價。兩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十年間,賈春梅一共提交了39件立法和修改法律的議案,以及52件關係國計民生的建議。
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賈春梅在河北代表團全團會議上聽取張慶黎作報告。 中國網 楊佳 攝影

 

“議案品質高、採納率高”是全國人大河北團代表們對賈春梅履職工作的評價。兩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十年間,賈春梅一共提交了39件立法和修改法律的議案,以及52件關係國計民生的建議。去年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她提交了《關於推進制定“民法總則”的議案》,被列為重點議案,並直接參與審議民法總則草案。

今年,賈春梅又帶來《電子商務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十幾項議案,並全部被採納立案。賈春梅講,這些都來源於我的工作,來源於基層。38年檢察院工作,賈春梅辦理案件數量多、品質高。先後獲得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授予的全國十大精品案件,全國十佳公訴廳,全國優秀綜合審查報告第一名等各項榮譽稱號。賈春梅講,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後,她把辦案作為履職的依託,履職作為辦案的延伸,破解了工作遇到的問題,在實踐中打通了工作與履職的綠色通道。

在辦案中賈春梅發現,兒童、婦女被拐賣後,刑法會處罰拐賣人員,但對收買人員處罰力度不夠。賈春梅講,買賣兒童都是違法行為,收買拐賣兒童也是不被允許的,這種行為實際上“促進”了整個人口拐賣市場。賈春梅幾次提出議案,建議修改法條,她提出在任何情況下收買婦女和兒童,無論是否同意被拐賣婦女兒童返回原居住地,是否同意被解救,無論是否對兒童實施虐待的行為,都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只是根據情節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2014年該議案被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採納。賈春梅一直在推動國家法制建設的道路上砥礪前行。

賈春梅的議案就是這樣在法律執行過程中總結出來,又被反映到立法當中去。她從實踐當中走來,發出了基層辦案人員的聲音,用行動詮釋著“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為人民履好職”。 (文/楊佳)

 

本網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權,詳見産品付費下載。 購買請撥打 010-88828049 中國網圖片庫諮詢詳情
標題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