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發佈。這份綱領性文件,從頂層設計、職業聯賽、校園足球、社會足球、人才培養、國家隊建設、國際交流等涉及足球領域的各個層面,綜合、全面、系統地闡述了我國足球改革發展的起因、戰略和目標,也為歷經職業化改革20多年起起伏伏的中國足球,標明瞭前進的方向。
圖為2015年1月18日,在澳大利亞堪培拉體育場進行的亞洲盃足球賽B組第三場對陣朝鮮隊的比賽中,中國隊球員孫可(左)進球後與隊友慶祝。新華社發
新華社記者從中提煉了18個關鍵詞以及相對應的方案原文,希望對大家全面了解這份方案有所幫助。
1、機遇
我國足球改革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振興足球是建設體育強國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
2、久久為功
著眼長遠與夯實基礎相結合。加強頂層設計,注重戰略實施;夯實足球發展的人口基礎、設施基礎、管理基礎、文化基礎,持續用力,久久為功。
3、三步走
把發展足球運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行“三步走”戰略。
——近期目標:改善足球發展的環境和氛圍,理順足球管理體制,制定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創新中國特色足球管理模式,形成足球事業與足球産業協調發展的格局。
——中期目標: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職業聯賽組織和競賽水準達到亞洲一流,國家男足躋身亞洲前列,女足重返世界一流強隊行列。
——遠期目標:中國足球實現全面發展,足球成為群眾普遍參與的體育運動,全社會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職業聯賽組織和競賽水準進入世界先進行列;積極申辦國際足聯男足世界盃;國家男足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進入世界強隊行列。
4、脫鉤
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調整組建中國足球協會,改變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組織構架。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脫鉤,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中國足球協會不設行政級別。
5、股權結構
嚴格準入,規範管理職業足球俱樂部。優化俱樂部股權結構。推動實現俱樂部的地域化,鼓勵具備條件的俱樂部逐步實現名稱的非企業化。完善俱樂部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立足長遠,系統規劃,努力打造百年俱樂部。
6、校園足球
發揮足球育人功能。把校園足球作為擴大足球人口規模、夯實足球人才根基、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基礎性工程。
7、社會足球
推動足球運動普及。鼓勵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部隊和企業組建或聯合組建足球隊,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足球活動。
8、體系
尤其要注重職業聯賽、區域等級賽事、青少年等級賽事、校園足球賽事的有機銜接,實現競賽結構科學化。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聯賽體系。積極倡導和組織行業、社區、企業、部隊、中老年、五人制、沙灘足球等賽事。
9、成長通道
暢通優秀苗子從校園足球、社會足球到職業足球的成長通道。鼓勵足球俱樂部、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選派職業球員、青少年球員到足球發達國家接受培訓,並力爭躋身國外高水準職業聯賽。
10、國家隊
形成符合球員身心特徵和當代足球發展趨勢的技術路線;優先選拔為國效力願望強烈、意志品質一流的優秀球員進入國家隊;實行主教練負責制;俱樂部應當以大局為重,全力支援配合國家隊建設。
11、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體育總局應當加強對足球改革發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觀指導。教育部應當履行好校園足球主管責任。各地把足球改革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12、司法
足球管理部門與公檢法等方面加強協作,建立健全違法舉報機制和緊密銜接的合作機制,有效防範、及時偵破、堅決打擊假賭黑等違法犯罪行為。
13、再就業
統籌市場機制和政策引導,為足球運動員再就業再發展搭建平臺,支援其經過必要培訓和考核,擔任足球教練員、裁判員、講師,或到企事業單位和部隊成為群眾足球活動的骨幹,或進入足球協會、足球俱樂部從事足球管理和服務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專業教育,為退役運動員轉崗為體育教師創造條件。
14、世界盃
促進國際賽事交流。研究並推動申辦國際足聯男足世界盃相關工作。
15、足球場
把興建足球場納入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明確剛性要求,由各級政府組織實施。因地制宜建設足球場,充分利用城市和鄉村的荒地、閒置地、公園、林帶、屋頂、人防工程等,建設一大批簡易實用的非標準足球場。創造條件滿足校園足球活動的場地要求。
16、基金會
各級政府應當加大對足球的投入;成立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每年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資金,資助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專項用於支援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和足球公益活動。
17、轉播權
建立足球賽事電視轉播權市場競爭機制;改革足球賽事轉播權收益分配機制,確保賽事主辦方和參賽主體成為主要受益者。
18、政府購買服務
完善保險機制,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提升校園足球安全保障水準,解除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後顧之憂。按照管辦分離和非營利性原則,通過委託授權、購買服務等方式,招標選擇專業的社會組織或企業負責管理運營公共足球場,促進公共足球場低價或免費向社會開放。
(新華社記者樹文岳東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