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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産登記3月1日起正式實施[組圖]

發佈時間: 2015-03-01 09:38:43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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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8日,不動産統一登記配圖。 呂建設/中國網圖片庫

不動産統一登記配圖。  呂建設/中國網圖片庫

中國網訊  據中新網消息,3月1日起,《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十類不動産將進行統一登記,新的不動産登記簿證也將正式啟用,青島等部分地區將率先頒發新證。

遮罩此推廣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細則尚未出臺。專家表示,3月份細則出臺可能性不大,但隨著不動産統一登記落地,群眾登記將會更加方便,不動産統一登記主要功能不是反腐和徵稅,也不會直接影響房價。

十類不動産統一登記 青島等地區將率先頒發新證

3月1日起,《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徘徊多年的不動産統一登記終於進入實際操作階段。今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産將進行統一登記。

這意味著不動産“多頭登記”時代的結束。此前,各類不動産權屬登記分散在住建部、農業部、林業局、海洋局等部門。而統一登記後,企業和群眾等權利人不用再分別跑幾個部門進行不動産登記,便利程度大大提高。

新的不動産登記簿證今起也正式啟用,但首批率先啟動的地區有限。在國土部確定的青島、重慶長壽區等15個不動産統一登記窗口建設聯繫點中,只有青島等部分聯繫點會率先啟用新的登記薄證。國土部表示,今年會有更多的地區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力爭到年底實現全國全面頒發新版證書。

值得注意的是,國土部明確指出,各地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更換不動産權證書和登記證明,不得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此外,各類已發舊版證書繼續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使用。

也就是説,老百姓不用著急去換新證。不動産登記機構會堅持“不變不換”的原則,也就是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等到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産登記簿證。

實施細則亟待出臺 31省份已啟動相關工作

雖然《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開始正式實施,但條例大多是原則性、方向性條款,真正落地需要操作細則。目前,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細則尚未出臺。

參與不動産登記條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細則將對登記人員與登記程式,尤其是每一類登記的具體程式作出詳細規定,包括提交哪些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怎麼進行審核,如何進行實地查看,哪些情況需要去調查,都將一一細化。

程嘯指出,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細則屬於部門規章,按照立法程式,要報到國務院法制辦,由國務院法制辦在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再根據意見進行修改後才能正式頒布。由於現在還沒有開始公開徵求意見,因此,細則3月份出臺的可能性不會太大。

國土部不動産登記局局長王廣華日前則透露,國土部牽頭制定的《實施細則》已在徵求國務院36個部門和全國31個省(區、市)國土部門的意見。

細則正在醞釀,但地方層面上,31個省份均已啟動不動産統一登記相關工作,24個省份已完成省級職責整合任務。其中,廣東、河北、四川、海南等多地的不動産登記局已掛牌成立。北京、遼寧、黑龍江、廣東、四川、甘肅、貴州、上海、青海等9省份明確成立了不動産統一登記領導小組。

主要功能非反腐徵稅 難直接影響房價

不動産統一登記將會産生哪些影響?程嘯對中新網記者表示,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主要是為了保護廣大民事主體的私人財産權,並提高交易效率,維護交易安全。其主要功能並非外界熱議的反腐和徵稅,但其客觀上會為反腐和徵稅提供便利。

根據條例,各級不動産登記機構登記的資訊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製與調查處理案件有關的不動産登記資料。

程嘯認為,不動産統一登記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它能為反腐提供技術手段,但這涉及到全國聯網,而這需要漫長的過程;此外,不動産統一登記後,稅務機關只需同一個部門打交道,因此,也能為徵稅提供便利。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反腐、徵稅只是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派生功能,並非其主要目的。

“不動産統一登記也難以對房價産生直接影響。”程嘯指出,不動産登記並不意味著開徵房地産稅,開徵房地産稅才會影響房價,但要徵收房地産稅,還要先通過立法。

國土部不動産登記局負責人日前也強調,儘管不動産統一登記是不動産稅收的技術基礎,但稅收問題只能根據稅法有關要求,依稅收法定原則,由國家依法決定。

另據新華網2月16日消息,《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于3月1日施行,全國業已完成職責整合及機構建設的地區將儘快頒布統一的登記簿冊和證書,力爭2015年底全面頒發新證書。

國土資源部16日下午通報不動産登記工作第三次部際聯席會議有關內容時稱,已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具備頒發新版證書條件的地方,應正式啟用統一的不動産權證書,停止發放舊版證書;對未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的地方,要繼續按照原有職責發放各類舊版證書,確保登記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平穩有序。條例實施後,無論是依法頒發的新證書,還是繼續頒發的各類舊證書,以及條例實施前已經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力爭2015年底全面頒發新證書。

為確保條例施行,聯席會議要求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抓住關鍵節點、加快工作節奏。地方要加快職責和機構整合,確保先行地區統一登記窗口設置到位,頒發統一證書準備就緒。儘快頒布統一的登記簿冊和證書,與條例實施同步啟用。抓緊健全條例的配套制度並做好逐級培訓,制定出臺條例實施細則以及不動産權籍調查指導意見。資訊平臺建設今年上線試運作,2016年拓展擴容,確保2017年全面運作。完成國家層面統一登記窗口正式運作的技術準備工作。

據介紹,目前國家層面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工作已經完成。不動産登記簿冊設計已經完成,相關配套規章政策不斷細化,登記資訊互通共用加快推進。地方職責整合工作全面啟動,26個省份完成了省級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市縣級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工作全面推進,30多個市(州)完成了市本級職責整合工作,70個縣(市區)完成了縣級職責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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