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趙志紅在法庭上。當日上午,呼格吉勒圖案嫌疑“真兇”趙志紅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受審,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的趙志紅犯搶劫、盜竊罪部分。新華社發
新華網呼和浩特1月7日電(記者賈立君)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趙志紅案,經歷3天的庭審之後,于7日下午休庭,法院將在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擇期宣判。
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3天來,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的22起犯罪事實,開展了法庭調查,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法庭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了合併審理。趙志紅最後陳述後,審判長于7日下午宣佈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