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廣西民警“醉酒槍殺無辜孕婦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圖為二審法庭上的被告人胡平。中國網圖片庫 上廣雲珠攝影
4月1日,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廣西民警“醉酒槍殺無辜孕婦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當天的審理從早上9點一直持續到下午3點45分才結束。庭審結束時,審判長表示上訴人、控辯雙方的意見均已聽清楚,且書記員記錄在案,待合議庭合議,並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擇期宣判。
2013年10月28日,廣西平南縣大鵬鎮發生一起槍殺案,平南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胡平醉酒後在鎮上一家“老牌螺螄粉”店內,詢問是否有奶茶,後因米粉店不賣奶茶,胡平持槍朝店主蔡世勇、吳英夫婦連開三槍,致身懷六甲的吳英當場死亡、蔡世勇輕傷。本案在社會上曾引起廣泛關注。今年2月17日,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胡平身為人民警察,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攜帶槍支酗酒,酒後滋事,持槍朝他人射擊。傷及無辜平民,造成一名孕婦死亡、一人輕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並社會危害大、影響十分惡劣,遂一審判處被告人胡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73324.1元。一審判決宣佈後,被告人胡平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中,上訴人胡平辯護是在蔡世勇搶奪自己攜帶槍支的過程中“走火”,其辯護人對其連開三槍且有殺人故意提出存疑,均遭到公訴人的一一駁斥。在最後陳述中,胡平請求法庭以初犯、有自首情節給一次重生機會,並表示將把受害人父母當做親生父母來對待,以此求得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