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取消國內機票價格下限
2013年11月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和國家發改委發佈通知稱,對旅客運輸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國內航線,均取消票價下浮幅度限制。與此同時,國內不設打折下限的航線又新增31條。
據民航業內人士介紹,根據2004年出臺的《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省、自治區內,及直轄市與相鄰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短途航線,已經與其他替代運輸方式形成競爭的,實行市場調節價,不規定票價浮動幅度。除上述施行市場調節價的航線外,民航國內航空旅客運輸票價實行浮動幅度管理,票價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基準價的25%。
昨天發佈的通知規定,對部分與地面主要交通運輸方式形成競爭,且由兩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經營的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票價由實行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
航空公司可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自主確定票價水準的航線新增31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目錄由民航局和國家發改委規定,于每年一季度調整公佈。航空公司在上述範圍內制定或調整旅客運輸票價時,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佈,並通過航空價格資訊系統抄報民航局、發改委。上述業內人士分析,
此次由政府指導價轉為市場調節價的31條航線,大多是與京廣、京滬等高鐵存在競爭,取消浮動幅度限制,有利於提高民航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