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耕地保護督察發現的違法違規重大典型問題

發佈時間: 2023-04-14 10:10:5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趙娜

耕地保護是國之大者,事關國家糧食安全,關乎14億人民生存和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要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確保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全面壓實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簽訂耕地保護“軍令狀”,嚴格考核、終身追責,確保18億畝耕地實至名歸。2022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開展耕地保護督察發現,部分地方仍“頂風”侵佔耕地挖湖造景、超標準建設綠化帶和綠色通道,一些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非法批地、違法徵地、主導推動違法佔地,一些地方補充耕地不實,有的甚至弄虛作假等,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嚴重衝擊耕地紅線,危害國家糧食安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地方各級黨委政府依法依規管理保護耕地,督促各級相關部門認真履職盡責,堅決整改糾正違法違規問題,自然資源部決定集中公開通報2022年耕地保護督察發現的67個違法違規重大典型問題。

一、侵佔耕地挖湖造景,超標準建設綠化帶和綠色通道問題(13個)

1.河北省邢臺市新河縣組織推動頂風違法侵佔耕地挖湖造景。

新河縣農業農村局在具體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中,自2021年9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西流鄉、新河鎮宋亮莊和安莊村等村土地381.08畝(耕地203.02畝),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規定,頂風違法侵佔耕地挖湖造景,建設景觀廣場、噴泉、景觀道路等。其中,開挖水面佔地137.91畝(耕地51.60畝),2022年下半年仍在建設。

新河縣西流鄉、新河鎮政府規避辦理合法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違法違規為項目用地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審批備案手續,以設施農業用地為名行旅遊開發之實。該項目部分用地按設施農業用地備案,但實際違法佔地建設景觀廣場、噴泉等旅遊景觀設施,涉及耕地151.42畝。新河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該項目擅自改變設施農業用途進行非農建設行為,未按規定履行監管責任,未報告、未制止、未組織查處。新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衛片執法中衛片定性不實,現場存在明顯非農建設痕跡,以設施農業用地和實地未變化上報。

督察指出問題後,新河縣已通過修訂項目建設方案、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復耕等方式啟動整改。

2.山西省晉中市政府及其城市管理局邊改邊犯以河道整治項目為名違法侵佔耕地挖湖造景。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2022年11月公開通報了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山西省晉中市城市管理局主導推動龍城大街區域水系綜合項目違法侵佔耕地897.25畝開挖河道、建設景觀設施問題。2022年3月至11月,晉中市城市管理局又以榆次區河口河河道整治項目為名,在榆次區南磚井村違法佔用土地35.8畝(涉及耕地17.20畝),建設河口河河道整治項目,與被公開通報的龍城大街水系治理挖湖造景問題項目實施連接貫通,在同一區域持續發生同類違法行為。其中,新開挖水面佔地10.40畝(耕地6.30畝),修建綠化景觀及步道佔地25.40畝(耕地10.90畝)。

晉中市政府整改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2022年督察通報的問題沒有組織有效整改。截至2022年12月,項目違法所佔的897.25畝耕地中,僅182.19畝通過移除種植的樹木、草皮並恢復耕種條件的方式進行整改,未完善規範此類問題用地管理,仍片面追求工程建設進度,忽視耕地保護,侵佔耕地挖湖造景問題邊改邊犯、持續發生。

晉中市城市管理局對山西省自然資源部門指出問題置若罔聞。晉中市榆次區自然資源局2022年3月、8月兩次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022年6月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發現並指出問題,晉中市城市管理局仍未停工。

督察指出問題後,晉中市政府對河道內景觀及附屬工程全部拆除,耕地已恢復耕種條件,項目手續正在完善中。

3.浙江省溫州市龍港市政府違法批准佔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建設道路綠化帶。

溫州展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石路村、儒橋頭村耕地120.06畝(永久基本農田96.84畝)建設時代大道(228國道)與龍舥線之間的綠化帶,已建成長1658米、寬80米的綠化帶。

溫州市龍港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利用財政資金建設該項目,並組織工程招投標,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有關道路兩側用地範圍以外綠化頻寬度的規定,批復同意該項目實施方案,主導推動違法佔用耕地建設寬度為80米的道路綠化帶。龍港市自然資源部門對溫州展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違法佔地建設行為未及時制止和查處,執法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

4.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政府主導推動違法侵佔耕地挖湖造景。

江山海川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批准于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擅自佔用江山市鳳林鎮中崗村耕地65.61畝(永久基本農田33.13畝)建設鳥語花香景區項目,其中新挖湖面佔地8.86畝(均為永久基本農田)。

江山市政府在鳥語花香景區項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以市政府專題會議、規劃國土工作聯席會議、政府常務會議等方式,主導推動項目建設,違法佔用耕地。江山市自然資源部門對江山海川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行為未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執法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督察指出問題後,地方組織對部分設施進行了拆除。

5.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天福醫院違法侵佔耕地挖湖造景。

2020年3月起,漳浦天福醫院未經用地批准,擅自佔用漳州天福茶職業技術學院(與漳浦天福醫院同屬天福集團)承包經營的漳浦縣盤陀鎮官陂村集體土地,利用山隴低窪地修建水泥護欄、綠化景觀設施、跨水面的拱形石橋和步道,並於2021年12月蓄水形成景觀湖,違法違規佔地51.72畝(耕地30.19畝)。2021年12月,漳浦縣自然資源局對景觀湖外違法佔地部分進行了行政處罰,其餘違法用地未查處。

漳浦縣自然資源局執法不嚴、履職不到位,未對景觀湖涉及的全部違法用地進行查處。盤陀鎮政府巡查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對天福醫院利用承包經營的土地建設景觀湖行為未及時發現制止、未及時報告。

6.湖北省襄陽市東津新區黨工委違規決策佔用耕地實施綠化建設。

襄陽東津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東津新區管委會所屬國有企業)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耕地848.83畝,對襄陽市東津新區陳家溝、東大溝、浩然河、高排河等4個河渠兩側實施綠滿東津綠化建設。

襄陽市東津新區黨工委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印發後,仍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在東津新區全面開展綠化工作,推動在陳家溝、東大溝等河渠兩側佔用耕地開展綠化建設。襄陽市和東津新區自然資源部門監管不力,未及時制止該違法違規用地行為。

督察指出問題後,東津新區管委會通過恢復耕種、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等方式進行了部分整改。

7.廣東省雲浮市新興縣天祐生態園項目違法侵佔耕地挖湖造景,虛假整改應付土地執法。    

廣東天祐生態觀光農業有限公司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太平鎮社圩村委焦山村32.5畝耕地(永久基本農田1.53畝),建設天祐生態園項目,實地建成人工湖、湖心島、石橋梁、竹亭及綠化景觀等,其中破壞耕作層開挖水面涉及佔用耕地21.5畝。新興縣自然資源局2021年3月責令天祐公司整改,天祐公司4月自行組織拆除石橋梁、竹亭等景觀設施,人工水面有13.5畝排水後未回填復耕。同月,新興縣自然資源局和太平鎮政府對整改情況進行了驗收。天祐公司2022年2月在原址再次蓄水建設人工水面,並搭建觀景平臺,其中水面佔用耕地19.5畝。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2022年3月確定該項目為廣東省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點。廣東省、雲浮市、新興縣三級農業農村、文化旅遊部門在審核該項目省級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單位申報材料時,沒有對違法佔用耕地建設情況進行審核把關,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不到位。新興縣自然資源局、太平鎮政府對該項目持續違法佔地行為發現不及時、制止查處不力,整改驗收把關不嚴,未制止和查處天祐公司在原址再次違法行為。督察指出問題後,新興縣自然資源局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拆除了觀景平臺等設施,人工水面已完成排水。

8.四川省成都市水務局等部門非法批地挖湖造景。

成都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市屬國有企業)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成都市新都區大豐街道土地70畝(耕地31畝),建設漁農園和普芳園項目。其中,新開挖水體佔地21畝(耕地11畝)。

成都市環城生態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2019年3月例會違規決定,按照“只徵不轉”用地模式建設九道堰水生態綜合治理工程。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4月違規作出“項目建設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認定意見。成都市水務局2019年11月召集新都區委、環投集團等單位,違規決定由新都區政府審核撥付資金,大豐街道于2019年12月底前交地。成都市水務局、新都區委區政府以及大豐街道辦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違法批准通過流轉方式使用土地。市、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及新都區政府未報告、未制止。新都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衛片執法中衛片定性不實,違規將1個14畝的違法圖斑填報為實地未變化(邊坡治理),省、市自然資源部門均未發現該問題。目前,新都區政府正在組織推進問題整改。

9.四川省達州市高新區管委會違法批地挖湖造景。

達州茂源城市建設有限公司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斌郎街道堰壩社區土地447畝(耕地265畝)實施科創公園建設,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規定,頂風侵佔耕地挖湖造景。實地違法建(構)築物、道路、水體等佔地142畝(耕地78畝),其中水體佔地22畝(耕地12畝)。

達州市高新區黨工委2019年至2020年多次召開會議決定建設科創公園,未經依法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擅自批准徵地拆遷補償實施方案,組織高新區房屋徵收與補償中心與斌郎街道堰壩社區相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土地補償協議,違法實施徵地拆遷補償安置,違法徵地614畝交達州茂源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建設。達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3月根據衛片執法圖斑,對其中的155畝進行立案查處,作出責令退還土地、沒收建(構)築物並處罰款的處罰決定。高新區黨工委2021年4月決定停工,除53畝存量建設用地原有水面及生産道路外,已拆除復墾342畝,組件上報52畝待批,問題線索已移交達州市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10.貴州省銅仁市石阡縣政府違規決策佔用耕地挖湖造景。

貴州佛頂山文化旅遊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石阡縣財政局所屬國有企業)2019年5月至2022年8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銅仁市石阡縣楓香鄉鴛鴦湖村集體土地130.20畝(耕地110.50畝)建設鴛鴦湖景區,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印發後繼續頂風侵佔耕地建設人工湖,實地已建成人工湖、景區接待中心、商業街、停車場、景觀廣場及綠化等。其中開挖人工湖佔地87.80畝(耕地74畝)。

石阡縣政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原則同意佛頂山文化旅遊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提前進場實施鴛鴦湖項目。石阡縣自然資源局制止查處不及時、不到位,項目動工一年後才對景區接待中心違法佔地問題立案查處,2022年8月才對景觀廣場違法佔地問題立案,執法不嚴、監管不力。  

11.甘肅省定西市通渭縣違法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設牛谷河城市濱河西路景觀帶工程。

甘肅省通渭縣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自2021年5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平襄鎮西關村、宋家堡村集體土地184.65畝(耕地138.81畝),建設牛谷河城市濱河西路景觀帶工程,實地已建成水體景觀湖、綠化景觀、景觀路及管理用房等。其中,新開挖水體景觀湖佔地22畝(耕地5.78畝)。2022年1月,通渭縣人民政府將項目業主變更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通渭縣自然資源局在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情況下,違規為濱河西路景觀帶工程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違規為其辦理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通渭縣自然資源局分別於2022年6月、12月向通渭縣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立即停工,限期辦理土地審批手續,處以罰款。通渭縣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未停止違法行為。通渭縣自然資源局對該違法案件查處不到位。

督察指出問題後,2022年12月,通渭縣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和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繳納了罰款,土地違法狀態未消除。

12.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六師五家渠市102團梧桐鎮以設施農業用地為名違法佔地挖湖造景。

新疆沙湖溫泉文化旅遊有限公司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未經依法批准佔用102團梧桐鎮土地1478.21畝(耕地168畝)建設沙湖景區,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文件規定,侵佔耕地挖湖造景。實地已建成景觀湖、硬化道路、滑翔機飛行設施、餐飲設施、遊船碼頭、停車場及經營性攤位等旅遊設施。其中,開挖人工湖水面佔地854.21畝(耕地92.27畝)。

第六師五家渠市102團梧桐鎮以水産養殖名義違規為其招商引資的新疆沙湖溫泉文化旅遊有限公司旅遊項目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備案面積2382.56畝)。第六師五家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2年4月發現沙湖景區違法建設行為後,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未予立案查處。

督察實地核查時,企業已自行拆除了蒙古包式餐飲設施、遊船碼頭、停車場及經營性攤位等旅遊設施,佔用耕地開挖的景觀湖未恢復土地原狀。

13.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八師石河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違法佔用耕地建設景觀工程。

第八師石河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2021年4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188團石河子鎮土地553.50畝(耕地382.80畝)建設人造景觀工程,其中已開挖湖體鋪設防滲層部分佔用耕地222.63畝。

第八師石河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2月批復項目立項名稱為五旗渠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及保護治理工程,批復實際建設內容為包括40.92萬平方米(204.6畝)水域的景觀工程,景觀總面積151.99萬平方米(2279.85畝)。第八師石河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未立案查處,衛片執法填報不實,將12個問題圖斑按臨時用地、實地未變化、合法上報。

二、地方黨委政府及部門非法批地、違法徵地,以及主導推動違法佔地、監管不力問題(34個)

1.天津市薊州區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對薊州國際旅遊度假村有限公司違法佔用耕地建設蓄水池、遊客服務中心、停車場監管不力。

天津市薊州國際旅遊度假村有限公司自2010年以來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薊州區羅莊子鎮洪水莊村耕地41.7畝,實地建設有蓄水池13畝、遊客服務中心4畝、停車場24.7畝,未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薊州區羅莊子鎮政府對上述歷年違法佔地問題始終未制止、未糾正,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薊州分局2018年僅對停車場立案查處,未整改到位。2022年6月,自然資源部衛片執法發現問題後,項目單位僅對停車場的部分用地進行整改,其餘問題未整改,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薊州分局未經現場核查就以“非糧化違法違規用地,農業設施違法違規用地”上報,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上報不實問題審核把關不嚴。督察指出問題後,薊州區政府當即責成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薊州分局立案查處,目前尚未結案。

2.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政府違規批准佔用耕地建設山裏各莊稻夢莊園綜合體項目。

唐山文旅山裏各莊建設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3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遵化市山裏各莊村土地67.10畝(永久基本農田51.58畝)建設山裏各莊稻夢莊園綜合體,已建成瞭望塔、驅動站、空中索道、觀光小火車等設施。

遵化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組織發改、審批、住建、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文旅、林業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山裏各莊鄉村振興綜合體項目進行了審核,違規認定該項目符合土地、規劃、環保、文旅、林草等相關規定。2021年9月,遵化市人民政府出具《關於山裏各莊鄉村振興綜合體項目的審核意見》,批准該項目組織實施。遵化市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在市政府組織項目審核中未對項目未批先建問題提出意見,在衛片執法中違規將項目涉及的7個違法用地圖斑中的6個以實地未變化上報。團瓢莊鄉政府綜合執法缺位,對違法用地行為未依法查處。督察指出問題後,遵化市已通過拆除、復耕、補辦用地手續等方式啟動整改。

3.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違法批准建設毅尚現代觀光農場項目。

河北毅昂牧業有限公司2016年5月以來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邢臺市寧晉縣換馬店鎮米家莊村東土地493.40畝(耕地165.33畝),建設毅尚現代觀光農場項目,已建設農産品展銷大廳、遊客中心、林海木屋、萌寵動物園、旋轉木馬、網紅吊橋、摩天輪、水滑梯和跑馬場等遊樂設施,屬違法建設“大棚房”。2019年3月,換馬店鎮政府對項目違法用地中的34.40畝辦理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2020年對項目其餘459畝用地辦理了設施農業用地手續。

寧晉縣政府直接安排縣農業農村局主導推動項目建設,在“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回頭看”中,對該項目以建設農業觀光園為名行“大棚房”之實未報告、未制止。換馬店鎮政府作為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管理者,寧晉縣農業農村局作為設施農業用地建設方案審查部門,在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資訊明確標明為“農業觀光旅遊、餐飲服務、住宿服務”等娛樂設施建設的情況下,違規為寧晉縣毅尚現代觀光農場辦理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

換馬店鎮政府及寧晉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設施農業用地建設和使用跟蹤監管不夠,對設施農業用地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制止不及時、不到位,未組織查處。寧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衛片執法中衛片定性不實,對現場情況核實失真,僅以辦理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就按照其他用地圖斑類型上報。督察指出問題後,寧晉縣政府已通過拆除、復耕等方式啟動整改。

4.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開魯縣自然資源局違規審批臨時用地建設工業項目。

通遼市開魯縣明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耕地40.45畝建設“火風光儲制研”儲能電站,陸續建成儲能電站的4個電池倉、升壓倉及其他附屬設施。2021年9月,通遼市開魯縣自然資源局規避建設用地審批,違法違規為該工業項目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未嚴格依法依規查處,僅處罰非法佔地面積9.89畝,未對項目全部違法佔地面積進行查處,且處罰執行不到位。督察發現指出問題後,地方正在補辦用地手續。 

5.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西小召鎮政府違規為工業項目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

內蒙古公田農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自2020年5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地38.65畝(耕地36.67畝)建設生物質秸稈炭、氣、肥、熱聯産工業生産項目,已陸續建成原料粉碎車間、炭化及炭基肥生産車間、原料庫和綜合辦公用房等設施。烏拉特前旗西小召鎮政府于2020年、2021年分三次規避農用地轉用審批,為應辦理建設用地手續的該工業生産項目違規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烏拉特前旗農牧局和自然資源局對設施農業用地執法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未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

6.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查幹湖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違規佔用耕地種植花草、修建遊覽道路。

2018年以來,前郭爾羅斯查幹湖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連續多年在查幹湖國有漁場野鴨島佔用耕地59.63畝種植馬鞭草、堆心菊,並修建遊覽道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印發後,管委會仍繼續違規佔用。松原市自然資源局未及時發現制止。

7.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香坊區政府違法徵收佔用土地建設阿什河干流道外香坊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一期)。

哈爾濱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市屬國有企業)2020年9月開工建設阿什河干流道外香坊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一期),佔地面積2249.70畝,其中已取得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手續1000.50畝,用於建設堤壩、橋梁及開挖河道等;未取得審批手續佔地1249.20畝(耕地641.08畝),位於新建堤壩與河道之間,由水務部門實際圈佔。

哈爾濱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會議部署推動該項目建設及土地徵收相關工作。2020年9月至12月,哈爾濱市阿城區、香坊區政府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定,在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手續情況下,組織水務等部門與原料甸鎮(現料甸街道)新鄉村村委會、新利街道新農村村委會簽訂土地徵收合同,與成高子鎮民強村村委會、黃河村村委會簽訂土地使用權永久流轉協議,違法徵收佔用土地1249.20畝(耕地641.08畝)。

8.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溫州逸家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休閒旅遊項目。

溫州逸家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蒼南縣靈溪鎮倉浹村永久基本農田36.38畝建設莫凡花園農場,已建成有水吧(咖啡飲料屋)、露營地、兒童滑梯等遊樂配套設施的休閒娛樂場所。蒼南縣自然資源部門對溫州逸家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行為未依法查處,執法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蒼南縣靈溪鎮政府巡查制止職責履行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制止。督察指出問題後,地方組織對部分設施進行了拆除。

9.浙江省衢州市龍遊縣政府主導推動違法佔用耕地建設休閒旅遊項目。

龍遊駿和水上運動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龍遊縣小南海鎮紅船頭村耕地30.62畝建設駿和水上游樂項目,實地建成遊客服務中心、辦公、娛樂用整體倉櫃,新建鋼架結構會議中心及其他設施等。

龍遊縣政府在駿和水上游樂項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以縣政府專題協調會的形式主導推動項目建設。龍遊縣自然資源部門、林業水利部門對駿和水上游樂項目建設違法佔用耕地行為監管不力、執法不嚴。

10.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委、縣政府違法批准徵收佔用耕地建設觀光道路。

霞浦縣委、縣政府在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的情況下,違法批准土地徵收,組織簽訂安置補償協議,違法徵地747畝(耕地126畝),主導推動建設風景觀光道。霞浦縣暢達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霞浦縣旅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先後於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未經依法批准擅自佔用霞浦縣長春鎮積石村等12個村土地建設該項目,建成道路總長21.58公里,路基寬度大於8米,佔地374.56畝(耕地102.20畝),實際屬於有風景觀光功能的公路,非服務於農業生産的農村道路。

霞浦縣自然資源局違規將風景觀光道項目按農村道路認定,並同意延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衛片執法弄虛作假,將36個問題圖斑按農村道路、實地未變化、臨時用地虛假上報,僅1個圖斑按違法建設用地上報,默許縱容違法行為。福建省、寧德市自然資源部門審核把關不嚴,未及時發現衛片上報不實問題。督察指出問題後,霞浦縣自然資源局對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正在組卷報批用地手續,霞浦縣公安局對涉嫌犯罪行為立案偵查。

11.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龍華鎮政府違法佔地建設龍華拓展訓練場項目。

贛州市南康區龍華鎮政府2020年4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龍華鎮崇文村土地57.9畝(永久基本農田31.8畝),建設龍華拓展訓練場項目。截至2022年下半年督察時,項目已建成並投入使用,實地建有蒙古包、賽道、雕塑、道路等設施。督察指出問題後,截至2023年3月下旬,贛州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該違法用地,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已收繳。南康區紀委監委責成相關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進行了誡勉談話。

12.山東省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八角河公園項目。

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投資建設八角河公園項目,由煙臺業達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實施,2019年3月至2022年9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八角河原河道兩側土地899.68畝(耕地157.95畝),建設休閒公園。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研究推進該項目過程中,只關注項目推進,忽視依法依規用地。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八角街道辦事處土地違法日常監管不到位,未及時制止煙臺業達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違法用地行為。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未對該違法用地問題進行立案查處。

13.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象山公園項目。

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投資建設象山公園項目,由鄭州市鄭東新區園林水務局具體實施,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豫興路辦事處朱莊村土地574.56畝(耕地224.33畝)建設道路、廣場、停車場、籃球場、步道、景觀綠化等。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東新區分局發現該違法佔地問題後,2次向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進行報告。第一次報告後,鄭東新區管委會未採取任何措施進行整改,項目繼續建設;第二次報告後,僅對步道、廣場等設施進行拆除,移除部分綠化植物,未對整個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進行整改。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東新區分局發現該問題後執法監管不嚴,未有效制止該違法違規佔地行為,未進行查處。

14.河南省鶴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淇濱分局違法違規審批臨時用地建設車間等永久性設施。

鶴壁恒源眾志礦業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鶴壁市淇濱區大河澗鄉洪峪村、張公堰村土地333.08畝(耕地312.79畝),建設車間、攪拌站、堆棚、倉庫以及廠區外的運輸道路等。

鶴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淇濱分局2020年6月29日違規為鶴壁恒源眾志礦業有限公司批准臨時用地336.12畝,土地實際用於廠區設施建設,不符合臨時用地審批條件。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中,鶴壁市淇濱區政府、鶴壁市自然資源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未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問題。鶴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淇濱分局2021年8月才對該項目立案調查,11月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402.28萬元已收繳到位。2023年1月30日,該地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相關報件已報河南省政府待批。

15.湖南省岳陽市湘陰縣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東湖(大屋圍)生態公園。

湘陰縣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縣政府所屬國有企業)2021年9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文星街道土地855.73畝(耕地127.18畝)動工建設東湖(大屋圍)生態公園,將原有養殖坑塘的塘坎拆除,連通挖深形成城市公園湖泊水面,在岸邊鋪設草皮種植景觀樹木,修建公園道路、停車坪等。

湘陰縣自然資源局衛片填報不實,將違法問題圖斑按“其他”類型上報。2022年8月,湘陰縣自然資源局僅對項目範圍內的30.14畝(無耕地)違法佔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且行政處罰決定未執行到位,執法監管履職不到位。督察指出問題後,2023年3月17日,該項目已完善用地手續643.80畝。

16.湖南省衡陽市衡陽縣政府違法審批臨時用地建設旅遊景區永久性設施。

湖南觀蘭旅遊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5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衡陽市衡陽縣西渡鎮豆陂村集體土地495.13畝(耕地84.37畝、林地177.77畝、草地158.30畝),建設船山湖山水田園農旅休閒項目,實地已建成景區道路、遊客服務中心、假山景觀、觀光平臺等旅遊設施。

2021年9月,衡陽縣政府違法為不符合臨時用地條件的某影片拍攝場地(在上述495.13畝區域內)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批准面積135.38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7.99畝,所批准臨時用地實際建設景觀假山等永久性設施。衡陽縣農業農村局、西渡鎮政府對流轉土地改變農用地用途監管不到位;衡陽縣自然資源局對違法佔地行為制止不及時、查處不到位;衡陽縣林業局對違法佔用林地行為未及時制止、查處。

督察指出問題後,2022年11月,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該項目違法問題立案查處,衡陽縣公安局啟動立案偵查,衡陽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違法佔用耕地部分進行了拆除復墾。衡陽市紀檢監察部門啟動了相關責任調查。

17.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自然資源局違規審批臨時用地建設永久性道路。

2021年10月,宜章縣自然資源局以“宜章縣玉溪河黑臭水體整治一期(麥子橋至G107西繞城線壽福橋段)臨時施工便道及堆場臨時用地”違規批准了項目配套道路用地,批准面積 101畝(耕地35.13畝)。2021年11月,宜章鑫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據臨時用地批復,違規使用宜章縣玉溪鎮羅家山村集體土地101畝(耕地35.13畝)建設沿河道路(宜章縣玉溪河黑臭水體整治一期項目配套道路)。至督察時,實地已建成瀝青道路,沿路配套的公共廁所、路燈、綠化樹木等。

18.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縣政府主導推動湘西保靖府庫紅石海旅遊有限公司違法佔用耕地建設府庫紅石海景區。

湘西保靖府庫紅石海旅遊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遷陵鎮府庫村集體土地384.63畝(耕地109.49畝),建設湘西保靖府庫紅石海景區紅石觀賞區。

保靖縣政府通過縣長辦公會等方式,推動該項目加快實施,要求湘西府庫紅石海旅遊有限公司圍繞2023年“五一”假期前開園的預期目標,列出任務書、時間表,主導推動項目建設。保靖縣自然資源局對違法用地行為未及時制止、查處,直至2021年12月才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未立案調查,項目也未停工。

督察指出問題後,保靖縣整改工作專班制定查處工作方案、責任追究方案,正在開展整改。

19.廣東省清遠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主導推動飛霞龍田項目違法違規用地。

忠華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2022年11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新馬村土地208.90畝(耕地205.80畝)建設飛霞龍田項目,實地已建成餐飲、民宿、遊樂、垂釣平臺、接待中心、景觀遊廊等非農設施。其中,忠華集團擅自改變已備案的設施農業用地用途,違法佔地11.10畝(耕地10.20畝)建設木屋餐廳、停車場,以及在農業大棚內建設用於商品展銷等經營性設施,違法建設“大棚房”;頂風侵佔耕地挖湖造景,佔用耕地135.60畝(破壞耕作層開挖人工水面涉及耕地面積85.50畝)。

清遠市政府2021年度、2022年度均將該項目納入重點建設項目清單,在項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通過召開市委常委會、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農業副市長為組長的樣板區項目推進協調領導小組、現場調研、現場督辦等多種方式推進項目建設。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書面向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提出“該項目違法用地行為至今仍未整改處理到位,建議剔除出市重點項目”,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仍將飛霞龍田項目列為2022年重點建設項目上報市政府,協同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不到位。

清遠市和清城區兩級黨委政府及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落實長效監管機制不到位,未及時發現、上報和制止飛霞龍田項目存在的“大棚房”問題。對亂佔濫用耕地問題監管不力、執法不嚴。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將項目違法用地問題上報清城區政府、移交源潭鎮政府,清城區、源潭鎮兩級政府未制止、查處該項目違法佔地問題。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僅作為一般違法用地問題處理,下達《責令停止自然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未立案查處。2021年9月,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指出了飛霞龍田項目存在的9個方面違法用地問題,要求忠華集團整改,但截至2022年11月仍未督促整改到位。

20.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臨桂區政府主導推動臨桂區寶山工業園(一期)項目違法佔地。

桂林市臨桂區興臨城鄉開發有限公司(政府平臺公司)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兩江鎮寶山村、大洲村和臨桂鎮廟頭村土地181.87畝(耕地101.14畝)建設寶山工業園(一期)項目,實地已建設鑄造車間、加工裝配聯合車間、園區公租房、道路等設施。

臨桂區政府明知該項目未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仍通過政府平臺公司主導推動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土地平整、建設標準廠房、園區公租房、道路等。2022年2月、5月,臨桂區自然資源局2次書面向臨桂區政府報告了該項目相關違法用地情況,先後3次對該項目違法問題立案調查,臨桂區政府未採取措施有效制止違法佔地建設行為,直至違法用地項目基本建成。項目2021年7月開始違法建設,臨桂區自然資源局直至2022年1月才立案查處,對項目持續違法佔地行為發現不及時,制止查處不力。

督察指出問題後,98.38畝違法用地已補辦用地審批手續,14.39畝已復墾復耕,仍有69.10畝未消除違法狀態。

21.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都安瑤族自治縣政府違規批准都安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水泥生産線項目。

2020年8月,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出具書面意見,同意都安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在都安瑤族自治縣龍灣鄉中舊村古秀屯,以“邊建設邊報批”模式建設水泥生産線項目。截至2022年11月,該項目已基本建成,但未組卷報批,未經批准佔用土地308畝(耕地132.90畝、永久基本農田113.60畝)。

都安瑤族自治縣政府在明知該項目不符合《國土資源部關於支援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意見》規定的情況下,出具《項目邊建邊報審批意見》,違規同意項目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都安瑤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未履行制止、查處等監管職責。督察指出問題後,都安瑤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于2022年11月對違法用地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22.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大新縣自然資源局違法違規批准臨時用地。

大新縣自然資源局2022年2月違反《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關於“制梁場、拌合站等難以恢復原種植條件的不得以臨時用地方式佔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規定,違規批准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攪拌站臨時佔用大新縣桃城鎮北三村土地71.52畝(耕地45.30畝、永久基本農田27.19畝)。

大新縣自然資源局為規避自然資源部有關規定弄虛作假,將臨時用地批復文件日期和“臨時用地審批會簽表”會簽日期由實際批准時間2022年2月偽造為2021年10月。

23.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興賓區華南農機花卉産業園項目以設施農業為名違規建設非農業設施。

來賓市興賓區城北街道辦事處2021年12月違規批復興賓區華鑫傢俬城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同意將位於興賓區城北街道中南大道與新增次幹路交叉口50.23畝土地作為設施農業用地(花卉種養)備案,其中生産設施用地25.46畝。2022年5月至11月,興賓區華鑫傢俬城未經批准擅自改變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用途,建設興賓區華南農機花卉産業園項目,實地建成接待中心、經營性鐵皮棚等非農設施,佔地面積50.35畝(耕地40.60畝)。

興賓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未制止和上報,也未立案查處。興賓區城北街道辦事處違規批准不符合要求的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申請,未按要求將用地協議、建設方案等材料上報縣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未制止和上報問題,未立案查處。督察指出問題後,來賓市興賓區城北街道辦事處於2022年11月,撤消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興賓區自然資源局發出《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改正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

24.重慶市江津區政府違規決策推動佔用耕地綠化造景建設山地公園。

雙福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自2021年9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江津區雙福街道土地201畝(耕地116畝)動工建設山地公園,建設遊客中心、配套商服、綠化景觀、人行步道等。該公司在明知項目違法佔用耕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多次制止的情況下,仍未停止違法建設,持續違法佔地建設。

江津區政府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規定,在該項目未取得合法用地審批手續情況下,違規決策將其列入區重點項目名單,安排財政資金,推動違法佔用耕地建設項目,並規定項目開竣工時間,導致大量耕地被違法佔用。雙福徵地拆遷辦公室(雙福街道下屬單位)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違法對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土地及地面建構築物進行補償,將土地實控後交付雙福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使用。

江津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該項目違法用地問題立案查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截至2022年11月,除罰款收繳到位外,其餘處罰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實,查處、制止不到位,未及時向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及江津區政府報告。項目涉及建設佔用部分已于2023年2月獲得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批復,正在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5.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金寶新區管委會違法徵地建設城市體育運動公園。

2011年至2015年,平昌縣金寶新區管委會未經批准,先後對平昌縣金寶街道黃灘壩社區1、2、3、4組和竹園社區10組集體土地369畝參照當年徵地補償標準對地上附著物進行了賠償。2021年9月,縣規委會五屆三十三次規劃評審會議審議同意在上述369畝土地範圍內選址建設群眾文化運動公園。2022年4月,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平昌縣城市體育運動公園項目立項。平昌縣城市體育運動公園項目規劃佔地369畝(耕地121.20畝),業主為四川皓順富興實業有限公司(政府平臺公司)。2022年4月,平昌縣政府發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同月,四川皓順富興實業有限公司進場實施土地平整,6月動工建設,截至9月,已建成環形跑道、籃球場、網球場、門球場、潮玩區、停車場、入口廣場、維修間等,實際佔地64.25畝(其中耕地26.60畝)。

2022年10月,平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案查處,並作出退還集體土地、沒收違法用地上建構築物、並處罰款的處罰決定。10月31日,在四川皓順富興實業有限公司繳清1030.1515萬元罰款後,平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結案,違法用地狀態未消除。2022年11月,平昌縣政府已將該問題涉及369畝土地組件報批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截至2023年3月,四川省政府尚未批准。

26.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摩尼鎮政府違法徵地建設市政公園。

摩尼鎮政府2020年2月至5月違法與摩尼鎮社區一組、金榜村三社及農戶簽訂《土地流轉協議》,約定流轉土地73畝(不含原村路邊坡、溝渠),流轉期限為永久,按當地徵地補償標準一次性補償。摩尼鎮政府2022年5月至10月未經批准擅自佔地81畝(耕地45畝)建設市政公園,建成道路、遊樂場、廣場、綠化景觀等。

2022年7月,自然資源部下發衛片執法圖斑後,敘永縣自然資源局按違法填報,但未制止、未查處,直到瀘州市自然資源部門派人現場督促後,敘永縣自然資源局于2022年10月28日立案,12月28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摩尼鎮政府繳納罰款102.17萬元,對綠地景觀等61.64畝進行了拆除,所佔45畝耕地已全部復耕,有關責任人員已立案調查。

27.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政府違規委託臨時用地審批許可權,牛場鎮政府違法審批臨時用地建設新能源材料項目永久性設施。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政府印發《關於賦予試點鄉鎮2014年第一批55項行政事權下放目錄的決定》,違規將臨時使用土地(耕地)審批許可權委託給牛場鎮政府等試點鄉(鎮),與貴州省政府《關於公佈賦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鄉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基本目錄的決定》不符。牛場鎮政府以《關於黔南高新區基礎設施提質升級建設項目—雙龍園區天然氣建設項目(臨時堆場)臨時用地的批復》,違法批准貴州興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在雙龍園區的新能源材料項目臨時用地1214.46畝(耕地623.48畝),不符合臨時用地審批條件。該公司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依據臨時用地批復違規使用集體土地實施建設性推填土。福泉市自然資源局對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設施的違法行為,未制止、未查處。

2022 年 9 月,福泉市政府收回了試點鄉(鎮)臨時使用土地(耕地)審批許可權。督察指出問題後,2022年11月,福泉市政府撤銷了臨時用地批准文件。至督察時,該項目已有1211畝取得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手續,尚有違法用地4.34畝。

28.貴州省畢節市百里杜鵑管理區黨工委主導推動違法佔地建設彝山花谷景區。

貴州百里杜鵑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百里杜鵑陽光大地文化旅遊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將流轉的百里鵬程街道聯興村集體土地建設彝山花谷景區,存在違法改變流轉土地用途進行非農建設、違法佔用耕地造景、少批多佔、非法佔地等問題,共涉及土地350.54畝(耕地163.84畝)。實地已建成景觀廣場、溫泉酒店、帳篷酒店、博物館等永久性建(構)築物,以及景觀綠化草坪、水塘等。

在該項目未取得合法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畢節市百里杜鵑管理區黨工委通過會議研究、現場調研方式,要求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倒排工期、搶抓進度、力爭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畢節市、百里杜鵑管理區自然資源部門執法不嚴、監管不力,對非法佔地行為未及時立案查處,執法監管履職不到位。督察指出問題後,百里杜鵑管理區自然資源部門已立案調查。

29.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辦事處主導推動違法佔地建設上寨農莊農旅項目。

畢節時空旅遊文化發展公司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碧海街道辦事處砂鍋寨社區集體土地101.97畝(耕地58.50畝,永久基本農田43.95畝)建設上寨農莊農旅項目,已建成遊客中心、停車場、民宿木屋、餐廳及卡丁車跑道等。

碧海街道辦事處以流轉土地協議約定建設內容形式違規參與推進項目建設,協議存在流轉農用地進行非農建設的違規內容,且約定由碧海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土地承包經營方、建設單位的矛盾糾紛,提供農戶賬號,監督建設單位按時足額支付流轉費用等。畢節市七星關區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不及時,執法不嚴、監管不力。七星關區農業農村部門未及時發現上寨農莊土地流轉合同的違法違規內容,監管不到位。

30.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兩級黨委政府違法批准佔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實施具有旅遊觀光功能的環洱海生態廊道。

大理蒼洱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政府平臺公司)2018年5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土地1.08萬畝(耕地4484畝、永久基本農田47畝)建設環洱海生態廊道。《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印發後,該公司仍頂風持續建設,至2022年11月,已建成“濕地”景觀、觀光車道、觀光車售票中心、科普試驗地、廣場、觀景臺、棧道、驛站、停車場、公廁等具有旅遊觀光功能的設施,年均接待遊客近300萬人次,部分區域仍在綠化造景、違法建設。其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下發後頂風續建違法佔用耕地664畝(永久基本農田47畝)。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兩級黨委政府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情況下,以會議或文件等方式決策推動環洱海生態廊道建設,通過土地流轉、搬遷騰退等方式取得土地,交由大理蒼洱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實施。大理市自然資源局2021年3月、7月,先後2次向大理市政府報告該項目佔用大量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建議控制建設規模並辦理相關手續,但大理市政府未糾正整改。

2021年督察發現並指出問題後,大理州、市兩級黨委政府仍然不叫停、不整改,持續違法建設;2022年11月督察再次指出該問題。截至2023年3月,大理市已拆除復墾違法用地28畝,拆除建構築物2230平方米。

31.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西北核桃物流園項目建設管理處違法佔地建房。

商洛市洛南縣政府西北核桃物流園項目建設管理處2020年4月以來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永豐鎮永豐街社區集體土地164.5畝(耕地159.5畝),建設綜合辦公樓、農副産品綜合加工車間、冷庫及相關配套設施。2021年8月,洛南縣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佔地上的建築物及相關設施,並處罰款109.67萬元,已收繳到位。2022年12月,督察發現該項目仍在違法建設。2023年2月,該項目用地取得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批復,尚未完成供地。

洛南縣自然資源局、洛南縣行政審批服務局2020年12月、2021年1月在項目未取得合法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規為該項目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洛南縣自然資源局對違法佔地行為制止不力,在衛片執法中將違法問題按合法用地上報,填報不實。  

32.甘肅省定西市相關部門和安定區政府違法徵收佔用土地建設定西生態科技創新城相關項目。

定西市安定區鳳城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安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定西生態科技創新城發展有限公司、甘肅定西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安定區教育局等單位,自2017年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鳳翔鎮中川村、友誼村土地541.70畝(耕地217.21畝),建設定西生態科技創新城教育中路、教育西路、教育大道、科創三路、西川小學等5個項目。定西創發科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未經批准擅自在定西生態科技創新城範圍內違規實施推填土、平整土地350.65畝(耕地228.93畝)。安定區政府自2020年9月以來未經土地徵收審批,違規徵收安定區鳳翔鎮中川村、友誼村集體土地1208.30畝,全部為耕地,用於定西生態科技創新城建設。

定西市安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定西市城鄉規劃局、定西市自然資源局在定西生態科技創新城教育中路等5個項目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2017年4月至2022年9月分別為其違規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定西市安定區綜合執法局執法監管職責履職不到位,僅對教育西路、教育中路、教育大道、西川小學非法佔地行為處以罰款,未對其他項目違法佔地行為進行查處。

33.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自然資源部門對景泰景冠城市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佔用耕地建設物流倉儲汽配園制止不力。

白銀市景泰縣景泰景冠城市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5月以來未經批准擅自佔用一條山鎮石門村土地259.32畝(耕地230.53畝),建設物流倉儲汽配園,已建成4S店、五金區、鋼材區、賓館、職工宿舍及辦公樓等。2022年7月,景泰縣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補辦相關用地手續,罰款1779.85萬元,已收繳到位。景泰縣自然資源局對違法案件查處不到位。2022年12月,甘肅省人民政府批准了該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

34.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中寧縣中寧時代新能源有限公司違法佔用耕地建設光伏方陣。

2021年7月,寧夏中寧時代新能源有限公司與中寧縣喊叫水鄉喊叫水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流轉合同》,租賃該村集體土地5809.20畝。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該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在所租賃土地上建設了光伏方陣,其中佔用耕地341.95畝,天然牧草地5457.91畝,違反了國家關於光伏産業使用農用地必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的規定。中寧縣自然資源局對該問題未及時發現制止,在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按“其他”上報,執法履職不到位和衛片填報不實。督察指出問題後,中寧縣自然資源局督促該公司對所佔耕地上的部分光伏方陣組織了拆除。

三、補充耕地數量不實、弄虛作假(12個)

1.山西省運城市平陸縣部官鄉等6鄉(鎮)鄭溝村等8個片區土地整治項目補充耕地數量不實。

該項目2016年9月由原平陸縣國土資源局批准立項,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實施。2018年12月,原平陸縣國土資源局組織驗收通過。2021年12月,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督察發現,平陸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違規將項目立項時土地變更調查已確認的34塊耕地作為未開墾項目申請立項並實施,虛增耕地148.9畝。

平陸縣、運城市和山西省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對項目立項、新增耕地驗收、入庫備案審核復核把關不嚴。

2.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旱改水項目選址地類不符合要求,項目立項實施驗收把關不嚴,新增水田數量不實。

2021年10月21日,入庫備案的瀋陽市遼中區牛心坨鎮農民自墾旱改水項目6955.38畝水田在項目立項前的“三調”成果中已是水田,項目選址地類不符合有關政策要求。另外,該項目與2021年7月19日入庫備案的瀋陽市遼中區牛心坨鎮小黑崗村旱改水及耕地品質等別提升項目存在重復地塊96個,補充水田面積2722.83畝重復報入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民自行開墾耕地用於佔補平衡工作的通知》允許將立項前在“三調”成果中已是水田的農民自墾耕地作為旱改水項目,不符合現行佔補平衡政策要求。遼寧省自然資源廳執行耕地佔補平衡政策不到位,違反規定將前地類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報備。遼寧省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技術復核未到位,未發現地塊重疊問題。瀋陽市自然資源局審核確認流於形式,未發現重疊地塊問題。遼中區審核把關不嚴,未發現該項目與之前入庫備案的項目重復。督察指出問題後,2022年11月15日,該項目已從耕地佔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中退回整改。

3.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敦化市大石頭鎮等三個鄉鎮土地整治項目違規立項、違規驗收。

該項目2016年9月2日由敦化市人民政府批准立項,2016年12月至2020年7月實施。2020年7月21日,敦化市人民政府通過該項目驗收並下達批復。2020年12月3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通過該項目審核。2020年12月23日,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復核通過,新增耕地5340.40畝。督察發現,該項目存在違規立項、違規驗收問題。

吉林省財政廳、原吉林省國土資源廳明確規定該項目新增耕地國家土地利用等別應達到9等。2016年9月2日,敦化市人民政府違規下達立項批復,將新增耕地等別降為10等。敦化市人民政府、原敦化市國土資源局違規立項,未經批准降低新增耕地等別,原吉林省國土資源廳立項把關不嚴;該項目新增耕地5340.40畝,平均等別12.3等,未達到設計要求,卻被驗收合格。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敦化市人民政府對項目新增耕地驗收、入庫備案復核把關不嚴。

4.原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寶泉嶺管理局二九〇農場北望海管理區補充耕地項目新增水田不實。

該項目2019年5月由原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駐農墾總局國土資源局批准立項,2020年9月至11月實施。2020年12月,補充耕地項目驗收中標單位黑龍江省鑫輝地理資訊系統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專家對該項目進行驗收。2020年12月,原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通過該項目驗收並下達批復。2022年1月,原寶泉嶺國土資源分局將項目備案入庫。2022年1月,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督察發現,506.58畝新增水田實際為旱地、草地、坑塘水面。

原寶泉嶺管理局(現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寶泉嶺分公司)、原黑龍江省農墾總局(現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等主管部門對項目新增耕地驗收、入庫備案審核復核把關不嚴。

5.江蘇省鹽城市東臺市和亭湖區7個補充耕地項目虛增耕地和虛假報備問題。

東臺市新街鎮和頭灶鎮的5個補充耕地項目2019年12月由東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項,亭湖區便倉鎮和黃尖鎮的2個補充耕地項目由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亭湖分局立項。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19年12月驗收通過上述7個項目。督察發現,報備入庫的7個項目中有20個地塊實際未復墾,在項目驗收和報備時,實地一直為坑塘水面、林地及設施農用地等非耕地,虛增耕地38.1畝。

東臺市新街鎮、頭灶鎮和鹽城市亭湖區便倉鎮、黃尖鎮政府作為補充耕地項目實施主體,復墾不到位。東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亭湖分局在補充耕地項目報備入庫時,將報備工作外包給技術服務單位(江蘇中興測繪信息有限公司、鹽城同興測繪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等),技術服務單位在補充耕地項目報備入庫工作中弄虛作假,用別處照片替換實地照片上傳。東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亭湖分局未嚴格審核報備入庫,對技術服務單位弄虛作假行為未發現,審核不嚴、監管不力。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驗收把關和報備審核不嚴。

督察指出問題後,上述20個地塊已復墾為耕地。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亭湖分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將鹽城同興測繪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納入“黑名單”,該公司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了罰款和辭退處理。東臺市政府已對相關鄉鎮政府分管領導予以政紀處分,東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取消了江蘇中興測繪信息有限公司承接該局的所有業務。

6.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王鮑鎮建群村補充耕地項目虛增耕地和虛假報備問題。

該項目2018年10月由原啟東市國土資源局立項,2019年2月,原南通市自然資源局組織驗收。督察發現,該項目報備入庫的8個地塊,實際未復墾,在項目驗收和報備時,實地一直為坑塘水面、農村道路等,虛增耕地21.8畝。

在補充耕地項目報備入庫時,王鮑鎮部分村組幹部用事先準備的別處耕地照片,到新增耕地現場對著照片拍攝後上傳,啟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未嚴格審核而驗收入庫。

啟東市王鮑鎮政府實地復墾不到位,在補充耕地項目報備入庫中弄虛作假偽造耕地現場。啟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項目竣工初步驗收時核查不到位,審核不嚴、監管不力。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驗收把關、報備審查不嚴。督察指出問題後,上述8個地塊已復墾為耕地。

7.安徽省安慶市岳西縣16個補充耕地項目部分地塊弄虛作假虛增水田。

該16個補充耕地項目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由安慶市岳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批准立項,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實施。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驗收通過。督察發現,16個補充耕地項目(325個地塊)中,有50個現狀為旱地的地塊涉及偽造水田種植現場,導致虛增水田入庫面積107.4畝。

岳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獲得新增水田指標,在組織拍攝新增耕地報備入庫實地照片時,明知項目施工方對部分現狀為旱地的地塊,以臨時挖坑移栽或擺放稻茬方式偽造水生作物種植現場的情況下,仍拍攝了照片並審核上傳。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復核把關不嚴,未及時發現和指出岳西縣弄虛作假情況,並通過市級、省級審核復核。

8.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鎮崗鄉樟溪村土地開發項目違規佔用國家級公益林。

該項目2018年8月由安遠縣政府批准立項,安遠縣林業局會簽同意,2019年1月至9月,安遠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2020年1月,安遠縣政府驗收通過,建設規模315.5畝。2020年6月至2022年2月,安遠縣自然資源局將項目備案入庫,並通過了市級、省級審核復核。督察發現,該項目佔用國家級公益林300.6畝。

安遠縣政府違規批准佔用國家公益林開墾耕地。安遠縣林業局違規出具同意項目實施意見,導致該項目佔用國家級公益林。贛州市和江西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補充耕地項目驗收入庫審核復核把關不嚴。

9.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社會投資旱地改造水田項目新增水田數量不實。

該項目2016年9月由沅江市旱改水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立項,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沅江泰和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實施,湖南大地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2017年10月,原沅江市國土資源局會同農業農村、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聯合將該項目按水田驗收入庫,2017年12月原益陽市國土資源局、原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復核通過。根據2020年自然資源部儲備補充耕地復核認定工作的要求,2021年8月,沅江市自然資源局對該項目按水田重新核實入庫,並再次通過省級復核。督察發現,補充耕地項目有47個新增耕地地塊在項目驗收前後均為果園,種植果樹、油茶,實際未開發成水田,卻按水田驗收,涉及面積425.18畝。

沅江泰和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未實施相關工程,湖南大地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項目監理中監督管理不到位未發現此問題。沅江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對補充耕地項目聯合核查驗收把關不嚴,沅江市政府、益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對項目實施、驗收、審核復核把關不嚴。  

10.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杏山街道片區土地整治項目補充耕地數量不實、舉證照片弄虛作假。

該項目2019年10月由麻江縣政府批准立項,同年10月開始實施,至12月實施完成,麻江縣自然資源局會同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聯合驗收。2020年1月,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復核通過。督察發現,新增耕地全部來源於田土坎削減整理,有238.50畝未實施削減田土坎;提質改造的360.55畝耕地中,有71.64畝“旱改水”區域未實施相關工程。貴州尤維土地整治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在監管系統內通過技術手段上傳虛假水田舉證照片,涉及地塊613.50畝。

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項目驗收入庫復核復查不到位,對新增耕地數量不實、舉證照片弄虛作假的問題,在核查、復查、復核中均未發現,審核把關不嚴。

11.貴州省銅仁市印江縣峨嶺街道上槽村至曾家坳村提質改造土地整治項目補充耕地數量不實、舉證照片弄虛作假。

該項目2019年11月由印江縣政府批准立項。2020年6月,印江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聯合驗收。督察發現,提質改造區域的4個地塊在立項前和驗收後均為林地、旱地,未實施“旱改水”工程,虛增水田23.10畝;貴州省慧樂樂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弄虛作假上傳4個地塊的虛假水田舉證照片;立項選址不符合要求,有41.40畝與2017年退耕還林項目範圍重合。

印江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驗收把關不嚴。2021年9月,自然資源部及貴州省自然資源廳指出該技術單位備案的另一補充耕地項目存在舉證照片不實問題。同年11月,銅仁市自然資源局對印江縣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將技術公司列入黑名單,但銅仁市、印江縣自然資源局未對該公司備案的其他補充耕地項目全面排查。 

1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策勒縣策勒鄉土地整治項目(片區十五)新增耕地數量不實。

該項目2017年2月由策勒縣政府批准立項,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實施。2018年6月,策勒縣自然資源、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組織驗收通過。2018年7月,策勒縣政府批復竣工驗收。2022年4月新疆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入庫。督察發現,該項目入庫時新增耕地範圍內有281.26畝為林地、園地等非耕地。

策勒縣政府及相關部門項目驗收不實,將林地、園地等非耕地認定為新增耕地,和田地區自然資源局未落實審核責任,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復核把關不嚴。

四、永久基本農田“非糧化”問題(5個)

1.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正輝水産養殖專業合作社違法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

唐河縣正輝水産養殖專業合作社2022年1月擅自佔用馬振撫鎮牛寨村永久基本農田76畝挖塘養魚。

唐河縣自然資源局發現該問題後向唐河縣政府進行了報告,並函告馬振撫鎮政府,但唐河縣政府未採取相關措施,馬振撫鎮政府未進行整改。唐河縣自然資源局執法監管不嚴,未進行查處。唐河縣農業農村部門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行為未及時發現制止。督察指出問題後,已恢復31畝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條件。

2.廣東省肇慶市鼎湖區沙浦鎮黃某等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

黃某等6人2022年1月至4月先後承租肇慶市鼎湖區沙浦鎮典三村、蘇二村的554.20畝耕地(永久基本農田553畝),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其中,通過鼎湖區農村産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租用的永久基本農田283畝。

肇慶市政府及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未督促制止。肇慶市及鼎湖區農業農村部門監管不力,未及時予以糾正通過農村産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租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問題。鼎湖區自然資源部門未依法查處。督察指出問題後,鼎湖區自然資源局于2022年11月立案調查。

3.重慶市璧山區山壩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違規流轉永久基本農田種草皮。

2007年12月至2013年1月,重慶市璧山區山壩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與璧山區七塘鎮喜觀村、陽岫村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流轉永久基本農田483畝用於種植綠化裝飾用草皮。《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産的意見》和《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印發後,仍繼續在流轉土地上新種植綠化草皮,造成耕地耕作層持續破壞。

璧山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耕地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區農業農村委、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七塘鎮政府對流轉農村集體土地監管不嚴、巡查不力,對持續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綠化草皮的違法違規行為制止不到位。目前,璧山區政府正在組織推進問題整改。

4.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蜜月溪玫瑰園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非糧化”問題。

重慶板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起未經批准擅自佔用綦江區中峰鎮中峰村流轉土地106.5畝(永久基本農田97.5畝)打造玫瑰花卉景觀,為農業種植、觀光和旅遊綜合體並對外營業。項目已建成房屋、人行步道等,並種植玫瑰花卉。

綦江區政府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責任不到位,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對流轉土地用於非農建設監督制止不到位。目前,綦江區政府正在組織推進問題整改。

5.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農業農村局、海口街道辦事處對雙哨社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草皮問題制止不力。

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付某等7人2018年6月與西山區海口街道辦事處雙哨社區下哨居民小組簽訂土地流轉協議,流轉土地800余畝(永久基本農田686畝),約定出租用途為種植草坪、苗木。2018年6月至2022年10月,付某等7人在租用土地上持續種植草皮,造成耕作層持續破壞。

海口街道辦發現問題後,要求雙哨社區停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草皮,實際未停止;西山區農業農村局發現問題後,督促海口街道辦與雙哨社區簽訂《管護責任書》,實際未制止。2022年10月督察時,現場仍在種植草皮並銷售。目前,昆明市西山區已組織復墾102畝。

五、督察發現問題整改不力、弄虛作假(3個)

1.天津市東麗區政府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力,韓某違法佔用耕地建設倉儲物流園未整改。

東麗區韓某2020年11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土地143.2畝(耕地42.62畝)建設倉儲物流園、硬化地面。該問題被列入2020年自然資源督察重點督辦的典型問題,責成天津市政府組織整改。

天津市政府辦公廳2021年6月印發督察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東麗區政府落實,要求於2022年2月底前整改到位。2022年11月,督察發現該問題未進行整改,東麗區也未立案查處,仍由韓某佔用使用。

督察指出問題後,東麗區政府已督促東麗規資分局于2022年12月18日立案查處,目前正在組織清理,尚未結案。   

2.福建省龍岩市感化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違法佔用耕地建設廠房未得到整改且繼續擴大違法面積。 

龍岩市感化再生資源有限公司2019年3月至8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福建省龍岩市漳平市溪南鎮下林村土地18.95畝(耕地4.45畝)建設廠房。漳平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6月作出行政處罰,該公司未停止違法行為,繼續違法建設鋼構廠房。2021年11月,督察指出問題並提出整改要求。2022年11月,督察發現違法佔地問題未得到整改,且違法用地面積繼續擴大至55.94畝(耕地12.31畝)。

漳平市自然資源部門執法不到位,違法行為未得到制止且持續擴大。溪南鎮政府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對下林村村委會將沒收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出租給違法主體使用,監管不到位。  

督察指出問題後,漳平市政府組織對2020年7月3日以後違法建設的廠房進行了拆除復耕,對之前的違法用地擬補辦用地手續。對漳平市自然資源局、溪南鎮政府、下林村有關責任人開展了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提醒談話。

3.湖北省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分局執法不嚴,淅河鎮獨山村委會在村部前坪廣場硬化地面上覆土虛假整改。

隨州市高新區淅河鎮獨山村委會2022年2至8月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淅河鎮獨山村土地3.96畝(耕地2.43畝,永久基本農田2.02畝)建設村部前坪廣場。同年10月,為應付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檢查,獨山村委會在硬化廣場上鋪墊化纖隔層後簡單覆土約20釐米,實際未拆除復墾;11月,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發現該項目虛假整改。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分局在2022年衛片執法中發現了該違法用地問題,但未立案查處;在督察舉證環節未認真核實,上報為已復墾到位,與實際情況不符。

督察指出問題後,隨州市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督促獨山村委會拆除水泥硬化地坪,並進行復耕。

以上通報的重大典型問題反映出有關地方耕地保護意識不強,市縣黨委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及有關部門監管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力、執法不嚴。各地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嚴格耕地保護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認識耕地保護“國之大者”的極端重要性,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一要深刻汲取教訓,依法加快問題查處整改,確保對人對事處理到位;二要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堅決遏制各類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零容忍”管住新增違法;三要進一步落實地方黨委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將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到實處,依法依規管地用地,以實際行動和工作成效體現“兩個維護”。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將持續跟蹤督促通報問題的整改,對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實、弄虛作假應付的,將按照與紀檢監察貫通協調工作機制要求移交移送。

網站無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