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前,金哲宏(左二)和兒子金永鑫(右二)及兩名代理律師合影(11月30日攝)。11月3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23年前一樁命案——“金哲宏(曾用名金哲紅)涉嫌殺人案”,法院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金哲宏無罪。 新華社記者 林宏 攝
發佈時間: 2018-12-18 09:16:59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楊楠
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前,金哲宏(左二)和兒子金永鑫(右二)及兩名代理律師合影(11月30日攝)。11月3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23年前一樁命案——“金哲宏(曾用名金哲紅)涉嫌殺人案”,法院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金哲宏無罪。 新華社記者 林宏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