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簿公堂:男子討要160萬“戀愛財物”
去年10月,成都市成華區法院曾對駱斌訴告程文一案作出審理判決。因程文在退還駱斌賓士車時,兩人曾簽訂協議,歸還賓士車後,雙方不再發生任何爭議或提出任何條件。由此,對於駱斌要求程文歸奧迪車和鑽戒的訴求被法院駁回。駱斌不服,提出上訴。
駱斌(化名)在法庭上
今日下午,該案二審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不過程文本人並未出庭,而是委託代理律師前往。法庭上,駱斌提出,除去奧迪車和鑽戒外,程文還刷取了自己90余萬的現金,合計160余萬元,要求法庭判決一併返還。並認為,程文存在騙婚嫌疑,同時在一審時,向法庭提出的協議書存在修改跡象。
程文代理律師則稱,程文並未騙婚,駱斌購買的奧迪車屬於贈予行為,並已過戶,不應返還。而鑽戒,其代理律師稱程文並未接到。至於程文是否刷取了駱斌90余萬的現金,並無直接證據能夠證明。
今日下午,該案並未宣判,雙方也未達成協調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