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彭陽“10·14”特大殺人案一審開庭審理 2月17日,被告人麻永東在庭審現場。
當日,寧夏彭陽“10·14”特大殺人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彭陽縣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案件由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受害者親屬和被告人親屬等100余人旁聽了庭審。經過合議庭合議,審判長宣佈本案擇期宣判。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麻永東因婚姻、家庭矛盾,對其岳父及家人懷恨在心。2013年10月14日22時許,麻永東攜帶作案工具馬刀一把,駕駛兩輪摩托車到其岳父蘭油布家,翻墻入院,將蘭油布及其妻子、蘭油布父母、蘭油布的兩個孫女和蘭油布的女兒(麻永東妻子)殺害。新華社記者王鵬 攝
新華網寧夏彭陽2月17日電(記者張亮)17日上午,寧夏彭陽“10·14”特大殺人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彭陽縣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案件由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受害者親屬和被告人親屬等100余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麻永東因婚姻、家庭矛盾,對其岳父及家人懷恨在心。2013年10月14日22時許,麻永東攜帶作案工具馬刀一把,駕駛兩輪摩托車到其岳父蘭油布家,翻墻入院,將蘭油布及其妻子、蘭油布父母、蘭油布的兩個孫女和蘭油布的女兒(麻永東妻子)殺害。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麻永東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氣焰非常囂張,後果十分嚴重。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審判長主持下,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麻永東犯故意殺人罪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分別發表了公訴意見和辯護意見。法庭辯論結束後,被告人麻永東作了最後陳述。
經過合議庭合議,審判長宣佈本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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