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名郵輪滯留遊客乘機回國 緣起于兩家中國公司經濟糾紛[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9-16  發表評論>>

“海娜號”郵輪滯留遊客開始陸續回國

2013年9月15日,“海娜號”郵輪滯留遊客開始陸續回國這是9月15日拍攝的滯留在南韓濟州港的“海娜號”郵輪。滯留在南韓濟州港的中國郵輪“海娜號”上的遊客當天開始陸續回國。中國駐南韓濟州總領事張欣介紹説,中國海航計劃調撥6架次包機運送“海娜號”的滯留遊客。首架飛機已于當地時間15時20分搭載280名乘客回國,其餘包機也將陸續起飛回國。新華社記者姚琪琳

    海航承諾補償每人2000元左右。具體賠償事宜仍在協商

    據沙鋼船務介紹,在本次“海娜號”被扣之前,沙鋼船務分別於2011年3月在印度、2011年7月在南非向當地法院成功申請過兩次扣船。

    針對記者提出的“為什麼不在國內提出扣押請求”的問題,沙鋼船務的解釋是“由於法律程式的問題,目前沙鋼船務只能針對海航集團在境外提起海事訴訟保全”。

    大連海事大學海商法專家李天生教授認為,扣船的請求其實在什麼地方都可以提出。沙鋼船務之所以在南韓提出扣押一艘載有旅客郵輪的請求,有可能是一種訴訟技巧。

    儘管沙鋼船務公司15日發表的聲明中強調,“公司申請的是扣押郵輪,而不是扣留遊客”,但1659名遊客被滯留超過40個小時卻是不爭的事實。

    針對“海娜號”郵輪被扣給遊客帶來的不便,海航旅業集團公開致歉,並承諾將根據遊客艙房類型的不同,給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補償。據了解,也有遊客提出退還全額團費等要求,具體賠償事宜仍然在協商中。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遊管理學院韓玉靈教授説,“我特別不贊成的是,兩家公司的糾紛連累到船上1659名遊客,致使他們滯留船上40多個小時。企業間的債權債務糾紛,不應該殃及遊客。”

    韓玉靈指出,在這種情況下,遊客還是要理解並遵守目的地國家法律,同時,可以依據旅遊合同的約定向旅行社方面提出賠償,維護自己的權益。   《 人民日報 》( 2013年09月16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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