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強姦冤案:讓“回家”遲到了十年[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4-12  發表評論>>

叔侄強姦冤案:讓“回家”遲到了十年[組圖]

4月10日,在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七川村,張高平、張輝家門前的鞭炮碎屑鋪滿一地。這些鞭炮是半月前村民迎接張高平、張輝回家時燃放的。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姦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3月27日,張高平和張輝被家人接回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七川村,回到闊別十年的家鄉。現在,張高平、張輝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他們表示要努力忘記那場噩夢,“家人平安比什麼都重要”。新華社發(張端攝)

 

“不想認罪,但沒辦法”

    解説:2004年2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張高平叔侄兩人犯強姦罪,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案件一審過程當中,法院所採納的證據顯示,張高平叔侄兩人在公安偵查階段、檢察機關批捕階段多次供述了強姦王某致死,並拋屍的罪行。張高平叔侄兩人的口供究竟是不是遭到刑訊逼供所致?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對此作出了這樣的認定,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情形。

    張高平:我沒犯罪嘛,態度不好嘛,那一天把我帶(出)去,他(們)説,你每次態度不好,“6・26”快到了,過幾天把你拉出去槍斃了。我説,我都沒開庭,你怎麼給我拉出去槍斃?我就問他們,他(們)説我是公安廳督辦的案子,如果我態度好一點,可以給我開庭的。就是這樣子嘛,我也不懂得法律。我回來的時候,號房裏的人看見我臉色有點不大對勁,就問我咋回事兒嘛。我就跟他説了,他説這個只要你態度好一點,他們就不從嚴從重從快了,那你就寫個態度好一點的,認個錯嘛。他説,“要麼我幫你寫一份,你自己看看,你願意抄就抄,你不願意抄就不抄嘛。”還搞包煙給我,我也不敢不要,我不要他們要打我的,我就拿下了。接下來,他就寫了嘛。

    記者:他寫的(是)什麼?

    張高平:就是我(和)侄子強姦,你説是不是神話故事啊。我説,不説。他説,我剛才不是説了嗎,就打我了嘛,煙給騙去了。

    記者:你僅僅害怕挨打,就寫了這個承認自己殺過人的自首書嗎?

    張高平:我被打得受不了了,我被他打得沒辦法。

    解説:張高平講,也就是在這樣的脅迫之下,他寫下了一份認罪書。而張輝回憶説,一名關押在同一間室,叫袁連芳的犯人同樣脅迫他寫下了認罪書。

    張輝:當時我關在袁連芳的那個號裏,我去的時候裏面有3個人,我是第4個,我一進去就跟袁連芳説,這個案子我沒有做。然後他就跟我説,“這個事情你不用跟我説,從頭到尾我都知道你是怎麼個作案的過程”,拋屍拋在哪他都知道,從頭到尾給我講了。講過以後嘛,他説“到時候,我幫你寫一份(認罪書),你抄一下”,叫我抄,我不抄他就要打我,蹲到廁所裏去,蹲馬步,打我。

    記者:為什麼你不尋求幫助。

    張輝:沒人幫助我啊,那時候,跟看守所民警反映過,他們都不理我,沒人幫我。因為我關在一個籠子裏,包括他們在內就4個人,(我)一直被他們打著,喊都沒人知道。

    記者:那時候你有可能不去寫這個認罪書嗎?

    張輝:我也想過不寫啊,但那種情況下,我沒辦法。

    記者:怎麼就沒辦法。

    張輝:因為他們這種人根本就是不講道理啊。

    “我沒有絕望,我生氣”

    解説:2004年4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分別以強姦罪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而叔侄兩人承認罪行的口供,以及認罪書,包括那個犯人袁連芳的證詞都成為了這次判決的重要依據。

    記者:當你拿到一審判決書的時候,你絕望了嗎?

    張高平:我沒有絕望,我不是跟你説我生氣(嗎)?

    記者:你氣什麼?

    張輝:我氣這個判決不公正嘛,這麼簡單的案子,還這樣子判我們。

    記者:但是當你看到一審判決書,你是死刑的時候,你是什麼感覺?

    張輝:那時候我腦子裏一片空白啊,我想他們都沒有什麼證據,就判我死刑。我想這就是口供,人家逼我的,刑訊逼供的。我在庭上喊冤枉嘛,哭著喊冤嘛,但是他們沒有理我。

    記者:那時候你心裏在想什麼?

    張輝:我那時候心裏在想,法律這麼不公正,最起碼要有直接的證據嘛,(才)能定我們罪嘛。

    解説:然而,案件當中的直接證據並沒有像張高平叔侄兩人期望的那樣,幫他們洗清罪名,特別是警方所提取的被害人王某的指甲末端鑒定出了一名男性的DNA。通過檢驗,這份DNA與張高平叔侄兩人無關。也就是説,強姦王某致死的可能還有第3個犯罪嫌疑人。

    記者:根據媒體的報道,當年杭州警方的偵查人員曾經3次去過安徽,試圖搜尋出第3個犯罪嫌疑人,但是都沒有結果。最後,在直接證據確實存在很多疑點的情況之下,把案子結了。

    解説: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於張高平叔侄兩人的案件進行了二審宣判,以強姦罪判處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判處張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記者:當二審你看到,你的這個刑期改成死緩的時候,你怎麼想?

    張輝:最起碼我保了一條命,我還有機會去申訴。如果真的把我打掉了,把我槍斃了,可能我這一輩子也就是冤死了。

    張高平:人家死刑改為死緩,無期改為15年,高興都來不及了,我哭得爬不起來了。隔壁號房的人説,這個人恐怕真的是冤枉的,哭得這麼傷心。

    記者:那時候你心裏在想什麼?

    張高平:我就知道我要坐牢了,沒這麼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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