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某區民政局婚登處,裴莉和許昌赫領結婚證。
房産仲介找京籍"婚托"與購房者結婚,使後者具備購房資質;律師稱如引發糾紛,會加大購房者損失
這是一次暗地交易。
許昌赫(化名),非京籍人士,欲購房,卻沒有在京購房資質;裴莉(化名),京籍人士,去年離異。
由某仲介公司業務員牽線搭橋,兩個陌生人見面、簽協議,並在1小時內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這次交易中,裴莉只需出場4次,即可拿到3萬元好處費;許昌赫則需要回原籍先與原配妻子離婚與陌生京籍人士結婚再閃電離婚,以此繞過在京購房的政策限制,順利購房;而仲介能得到可觀的“服務費”。
針對該情況,11日,北京市住建委購房違規投訴熱線工作人員稱,如果確實是有北京戶口,則允許購房。“目前的政策確實沒有説這種狀況是違法的”。
看似三方各取所需,可利益背後卻存在風險:資深房産律師李洪雲認為,雙方合法領了結婚證,而婚後財産歸夫妻雙方所有,一旦發生糾紛,很可能造成財産分割不清的麻煩。
捏著本結婚證和一沓百元鈔,裴莉“有些恍惚”。
結婚證上,她和一個男子的頭靠在一起,這男子比他大14歲,和她認識還不到1小時。
裴莉的“丈夫”許昌赫,非京籍,在北京做生意。2011年,北京出臺“京十五條”,坊間稱為“最嚴限購(房)令”,許失去了在京買房的資格。
這次閃婚,裴莉是為了錢,許昌赫是為了房。
相關新聞 | |||||
|
文章來源: 新京報 | 本網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權,詳見産品付費下載頁面。購買請撥打010-88828049中國網圖片庫諮詢詳情 | 責任編輯: 楊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