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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回應菲律賓參議院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案”

發佈時間: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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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成欣、邵藝博)針對日前菲律賓參議院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案”一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應詢表示,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已向菲方提出嚴正交涉。

“中方注意到有關動向。”毛寧説,菲律賓參議院通過的所謂“海洋區域法案”,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把中國黃岩島和南沙群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非法納入其海洋區域,嚴重侵犯中方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已向菲方提出嚴正交涉。”毛寧説。

毛寧重申中方立場如下:

一、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對包括黃岩島在內的中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對相關海域擁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的上述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是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形成並確立的,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符合《聯合國憲章》和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

二、菲律賓領土範圍是由一系列國際條約確定的,從未包括中國黃岩島和南沙群島的任何島礁。菲律賓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群島的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南鑰島、北子島、西月島、雙黃沙洲、司令礁,嚴重違反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菲律賓擅自超越自身領土範圍劃設所謂“卡拉延島群”,侵犯中國領土主權,是非法的、無效的。

三、菲律賓未經中國政府同意,單方面提起國際仲裁,違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越權審理,枉法裁判,所作出的裁決是非法的、無效的。中方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承認該裁決,也不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和行動。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該裁決影響。

四、領土主權是産生海洋權益的前提和基礎。菲律賓打著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推進所謂“海洋區域法案”立法,企圖給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披上合法外衣。這樣的“法案”嚴重違背《聯合國憲章》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的規定,嚴重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精神,是地地道道的惡法,將不可避免加劇南海局勢複雜化。

五、中方敦促菲方切實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立即停止採取任何可能導致爭議擴大化、局勢複雜化的單方面舉動,儘快回到通過談判協商妥處分歧的正軌,與中方一道維護好雙邊關係大局和南海的和平穩定。

文章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孫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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