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生態環境部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會現場,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了一起近日宣判的環評造假案。劉友賓表示,環評文件品質是環評工作的生命線,對環評弄虛作假“零容忍”,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對山東錦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華環評”)環評造假案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判處被告人谷某歡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判處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沒收四被告人違法所得。上述人員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提供大量虛假環評文件,違法所得近80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余萬元,擾亂市場秩序,危害生態環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處罰的人員,既有空殼環評單位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挂靠’的環評工程師,還有居間聯絡的仲介‘掮客’,覆蓋了環評造假的主要鏈條。”劉友賓表示,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後,環評造假入刑司法實踐的重大突破,也是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標誌性成果,充分彰顯生態環境部門、刑事司法部門對環評弄虛作假“零容忍”的態度和依法嚴懲絕不姑息的決心。
據悉,生態環境部將以此為契機,持續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強高壓嚴懲態勢。一是加強環評從業異常情況預警,指導各地實施靶向監管,對情節嚴重、涉嫌環評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落實好環評監管長效機制,全面加強環評文件品質監管。三是加快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體系,切實築牢源頭預防第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