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高新區在前期開展轄區漁業安全生産宣傳、教育的基礎上,強化執法巡查工作機制,狠抓海洋漁業執法,嚴厲打擊漁業非法違法行為。
近日,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海域巡查時,查獲4艘養殖漁船雇傭未取得相應漁業船員證書的人員上船作業,經立案調查,責令其船舶經營人限期改正並處罰款。在海岸巡查中,發現2艘養殖漁船在報有大風警告的情況下,未及時返港避風,以涉嫌超抗風等級作業對其立案,將按規定對違規漁船進行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下一步,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嚴格落實漁業安全執法責任,不定期的對轄區漁船入海口、停泊點及養殖生産水域開展海陸巡查,重點加大對漁業船舶超載、超抗風等級作業及漁民臨水作業未穿救生衣、未取得相應的漁業船員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檢查力度,提升漁民群眾的安全意識,排除安全隱患,杜絕涉漁險情,確保全區漁業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通訊員 李東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