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二十國集團(G20)由七國集團財長會議于1999年倡議成立,最初為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機制,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升格為領導人峰會。2009年9月舉行的匹茲堡峰會將G20確定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
【組成】由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義大利、日本、南韓、墨西哥、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國、美國以及歐盟等二十方組成。
【特點】G20成員涵蓋面廣,代表性強,構成兼顧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以及不同地域利益平衡,人口占全球的2/3,國土面積佔全球的60%,國內生産總值佔全球的85%,貿易額佔全球的80%。
【組織結構】G20峰會採用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籌備機制,按照協商一致原則運作,目前無常設機構。
【主要活動】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前,G20每年舉行財長和央行行長會。G20迄今已舉行過11次峰會,主要討論全球重大經濟金融熱點問題,為推動世界經濟復蘇及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作出重要貢獻。每次G20峰會前不定期舉行協調人會議及財長和央行行長會,以及貿易、勞工就業、農業、能源等專業部長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