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不是中國的對外援助

“一帶一路”是中國提出的發展導向的全球化,最能撥動沿線國家的心弦,喚醒絲路輝煌的共同歷史記憶。借助“一帶一路”這條紐帶,可以使各國各取所需、和平共贏,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這是已經發展起來的一個大國的擔當。但“一帶一路”本身不是一個單方面的援助,不是“二戰”後的馬歇爾計劃。中國願同世界各國分享發展經驗,但不會干涉他國內政,不會輸出社會制度和發展模式,更不會強加於人。“一帶一路”是各國發展互利共贏的經貿夥伴關係,助力地區和世界經濟增長,其核心是共同利益,是合作,是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展經濟的能力,然後實現共同的利益,大家都有利益,而不是單方面的援助。

習近平主席2015年在新加坡國立大學的演講中提出,“一帶一路”是“發展的倡議、合作的倡議、開放的倡議,強調的是共商、共建、共用的平等互利方式”。“一帶一路”規劃的任何項目並非大國對小國、強國對弱國的施捨與援助,而是在充分發揮“一帶一路”沿線各國比較優勢的基礎上,合理分工、共同建設,使各國原有的經濟發展戰略融合為一體,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整體合力。

“一帶一路”不是區域發展戰略

自“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一個廣為流行的看法是:“一帶一路”是我國的區域發展戰略,特別是針對古絲綢之路沿線地區的發展戰略。這也是不對的。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國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併發布的《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能源合作願景與行動》(簡稱《願景與行動》),“一帶一路”是統籌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的長遠、頂層戰略,是我國與沿線國家共同打造開放、包容的國際區域合作網路的倡議。也就是説,其建設是以國家間合作為主要平臺。

“一帶一路”規劃的任何項目不能由某一個國家説了算,而是需要多徵求沿線各國的意見,確保“一帶一路”建設能夠兼顧各方的利益訴求,體現各方的共同意志。這就是“共商”的涵義。因而,無論從屬性上還是從範疇上看,“一帶一路”都不屬於區域發展戰略。

“一帶一路”不是單向的“走出去”

“走出去”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內容。正因如此,社會上出現了一種誤解,即“一帶一路”就是要“走出去”。相應地,部分地方政府部門出現了加速“走出去”的預期,一些企業形成了儘快“走出去”的願望,個別地方甚至將“走出去”作為政績來考慮。這是相當有風險的認識誤區。

過去三十多年,歐美發達國家既是對外投資大國,也是吸引外資的大國。我們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也要在鼓勵資本“走出去”的同時,繼續重視資本“引進來”工作,並將兩者有機結合起來。一味追求“走出去”,將導致不必要的投資風險。

“一帶一路”不是掠奪沿線國家資源

“一帶一路”倡議雖來自中國,但成果惠及世界。中國推進“一帶一路”的目的是謀求雙邊、多邊的互利共贏。有外媒認為,中國企業借助“一帶一路”搶奪別國的資源、市場和就業機會,這顯然曲解了“一帶一路”倡議的本意。“一帶一路”所規劃的項目建設成果不是為某一國所佔有,而是相對均等地分配給沿線各國,實現利益共通和命運共通,而這也是實現共同發展的訴求。

四年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已經為“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國的9個項目提供17億美元貸款,“絲路基金”投資達40億美元。2014年至2016年,中國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總額超過3萬億美元。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累計超過500億美元。中國企業已經在20多個國家建設56個經貿合作區,為有關國家創造近11億美元稅收和18萬個就業崗位。可以説,這是我們為周邊發展中國家提供的發展“便車”,我們已經使沿線各國人民實實在在感受到了“一帶一路”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中國不是借“一帶一路”淘汰落後産能

近年來,國內許多製造業企業依託“一帶一路”拓展國際業務,和沿線國家進行産能合作,符合了沿線國家加速實現工業化的需求。在“一帶一路”倡議下,這些合作是符合經濟規律的自然的合作,而並非中國企業借此機會“淘汰落後産能”。

2015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的指導意見》,規劃特別明確,劣質、低效、污染、沒有競爭力的産能不能“走出去”,相關行業的國際産能合作項目應符合項目所在國的環保、能效等標準,禁止將國內明令淘汰落後的裝備通過國際産能合作項目輸出。

在“一帶一路”建設中,根據國際市場需求和我國産業優勢,高鐵、通信、電力等優勢産業和能力得到了重點輸出。這並非是落後産能的轉移,而是將産業整體輸出到不同的國家,幫助這些國家建立更加完整的工業體系和製造能力。

“一帶一路”建設是偉大的事業,需要偉大的實踐。讓我們一步一個腳印推進實施,一點一滴抓出成果,造福世界,造福人民,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行穩致遠,邁向更加美好的未來。

(作者為北京日報理論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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