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是促進共同發展、實現共同繁榮的合作共贏之路。我國稅務部門深度參與國際稅改,精準對接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攜手各方以打造國際稅收共同體,服務“一帶一路”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
全球稅收合作的參與者和引領者
從旁觀者、跟隨者到參與者、引領者,近年來,我國依託“一帶一路”倡議,充分利用二十國集團(G20)委託經合組織(OECD)開展國際稅收規則重塑的重大機遇,努力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權益發聲,逐步成為OECD稅收政策與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聖塔曼眼中的“國際稅收社區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員”。
“長期以來,在國際稅收合作規則制定過程中,都是以發達國家及其集團為主導,發展中國家的訴求得不到充分體現,這需要對現行的國際稅收規則進行重構。”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許正中認為。
近年來,我國不斷提升國際規則制定“話語權”。積極加入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主動將“一帶一路”沿線及其他發展中國家訴求融入國際稅收新規則。提出了“修改數字經濟稅收規則”等1000多項立場聲明和意見建議,在《OECD稅收協定範本》等國際稅收新規則中打上了“中國方案”的鮮明烙印。
目前,我國已與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在內的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雙邊稅收合作法律機制,與25個國際組織確立合作關係,與美國、加拿大等9個世界主要經濟體國家簽署稅務合作備忘錄,與金磚國家建立稅務局長會晤機制,並通過擴大國際稅收合作網路“在政策和法律上為區域經濟融合開綠燈”。
精準對接“走出去”和“引進來”
稅收協定,常被形容為企業“走出去”的“護身符”。“一帶一路”倡議發起以來,我國稅收協定談簽進程“大提速”,協定網路已遍佈全球106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包括54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2016年,僅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就為我國金融機構減免境外稅收278億元,協定的雙向互惠也為境外納稅人在我國減免稅收280億元。3年來,通過開展雙邊協商累計消除國際重復徵稅達131.8億元。
廣東東莞華堅集團是國內較早赴衣索比亞投資設廠的鞋業集團。當得知埃塞稅務部門擬按10%稅率對其在埃塞企業所得股息徵稅時,東莞市國稅局立即協助華堅集團向埃塞財政部門遞交申訴信,“根據中埃稅收協定,應按5%的稅率徵收股息稅”。經多番溝通,華堅集團最終減免稅款30萬美元。
我國稅改“組合拳”在促進“貿易暢通”中將更多中國機遇變成了世界機遇。“營改增後,外資服務企業更願意把相關業務轉移至中國。”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
“穩定、明確的稅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稅收環境,是跨境經營納稅人普遍關心的問題,稅收協定可為納稅人提供可靠的稅收預期。”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説。
讓“走出去”企業走得穩行得遠
針對“稅收資訊不對等”這一困擾企業海外發展的難題,我國稅務部門從2015年起對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主要投資目的地在內的95個國家和地區全面開展國別稅收資訊研究,目前已發佈59份國別指南,涵蓋了多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2016年,北京西城國稅局聯合地稅局合作完成427戶“走出去”企業清冊,針對普遍存在的對境外投資地稅收政策缺乏了解、不能合理利用雙邊稅收協定等問題,連續開展7期針對性培訓,走訪、輔導了轄區10余戶“一帶一路”代表性企業。新疆昌吉國稅建立“走出去”企業稅收服務團隊,收集、編譯、整理5國稅收法律法規,定期幫助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風險排查,幫助企業最大限度降低海外稅收風險。
各地稅務部門還充分發揮仲介機構作用,豐富培訓形式,幫助企業更好了解國際稅收政策。江西新餘市國、地稅局與該市“一帶一路”文化經貿促進會建立了定期聯絡機制,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近日還舉辦服務“一帶一路”稅企座談會,邀請了贛鋒鋰業等20余家“走出去”企業座談。
“在與‘一帶一路’對接過程中我們更加注重對企業的管理服務和風險防控,專門成立了負責境外稅收服務和管理協調的專業機構。”廖體忠説,通過設置“走出去”企業清冊構建全景式檔案,密切風險跟蹤管理,加強預警示提醒,不僅讓企業走出去,更走得穩、行得遠。
(原標題:稅收全力服務“一帶一路”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