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金融業風險防控的關鍵之年。如何進一步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品質和效率?當前部分金融機構“主業不突出”的問題如何解決?4月7日,中國銀監會正式對外發佈《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點用“十招”促使銀行業圍繞“三去一降一補”支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水準。

《意見》提出的前3條措施分別為:一是深入實施差異化信貸政策和債權人委員會制度;二是多種渠道盤活信貸資源,加快處置不良資産;三是因地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産市場長期穩健發展。

“要牢牢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分類調控,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監會政策研究局副主任徐潔勤説,一方面,嚴禁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産市場,嚴厲打擊“首付貸”等行為;另一方面,繼續支援居民自住和進城人員的購房需求,推動降低庫存壓力較大的三四線城市房地産庫存。此外,還將持續支援城鎮化建設、房屋租賃市場發展和棚戶區改造,加大棚改貨幣化安置力度。

《意見》還提出以下措施:積極穩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進一步提升服務品質,加強服務收費管理;持續提升“三農”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準;大力支援國家發展戰略,滿足重點領域金融需求;積極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和支援振興實體經濟;深入推進消費金融和支援社會領域企業發展;加快發展綠色金融助力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針對重點領域金融需求,《意見》強調要大力支援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同時,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遵循國際通行規則,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長期、穩定、可持續的金融服務。

如何讓上述“十招”更好地落地生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是提高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內生動力的有效途徑。

為此,《意見》提出5方面要求:一是要繼續完善和加強公司治理,糾正過於追求短期股東回報和收益、忽視客戶服務和長期穩健發展的績效考評體系;二是持續深化普惠金融機制改革,形成多層次的普惠金融服務專業化組織體系;三是積極穩妥創新服務模式和技術流程,穩妥有序推進投貸聯動試點;四是進一步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作用,淡化其規模類、增長類、盈利類考核指標;五是進一步推動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

“在普惠金融領域,鼓勵銀行以事業部制、專營機構、子公司等形式開展探索,最終目的是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徐潔勤説。

此外,針對當前部分金融機構“主業不突出”問題,《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強化重點領域監管約束。首先,嚴格遵守信貸、同業、理財、票據、信託等業務相關監管規定,提高産品和服務透明度;其次,將各類創新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確保業務發展狀況與風險管理能力相匹配;最後,杜絕違法違規行為和市場亂象,切實查糾參與方過多、結構複雜、鏈條過長,導致資金脫實向虛的交易業務。

(原標題:銀監會發佈《指導意見》——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