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芬蘭實行兩級行政體制,即中央政府及市鎮政府。設有6個地區管理署和15個經濟發展、交通和環境管理中心,以統籌資源,服務地方發展。

【司法機構】最高司法機關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由院長和19名法官組成,負責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由院長和20名法官組成,負責審理政府機構和省、市(縣)機構的行政案件。起訴機關是各級檢察院。另設有國家法律監察官,有權出席內閣會議,監督總統、內閣和政府各部門的決定是否符合憲法規定。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法官以及最高檢察長均由總統任命。

【政黨】多黨制。主要政黨有:

(1)芬蘭中間黨(Centre Party of Finland):1906年成立。以建立平等和公正的社會為目標,對內反對政治經濟權力壟斷,主張保障農林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維護中小企業和農業生産者的利益;對外主張實行積極的和平外交政策,重視與北歐和波海地區國家的關係。現有黨員10余萬人。主席尤哈·西比萊(Juha Sipilä, 2012年當選)。

(2)正統芬蘭人黨(The True Finns):1995年成立。主張維護小農、城市貧民和中小企業利益,鼓勵創新經濟。對外堅持民族主義和疑歐立場。現有黨員近1萬人。主席蒂莫·索依尼(Timo Soini,1997年當選)。

(3)民族聯合黨(The National Coalition Party):1918年成立。一戰和二戰期間為芬主要執政黨。主要代表工商企業界利益,以保障國家獨立和維護民族的政治和經濟利益、追求經濟和精神生活的發展為基本目標。現有黨員約4.1萬人。主席佩特利·奧爾波(Petteri Orpo,2016年當選)。

(4)芬蘭社會民主黨(The Finnish Social Democratic Party):1899年成立。對內主張政治、經濟民主,實現充分就業和公平分配,保障社會福利,發展社會民主主義;對外主張緩和、裁軍,實現國際和平。現有黨員5.4萬人。主席安蒂·林奈(Antti Rinne,2014年當選)。

(5)芬蘭基督教民主黨(The Finnish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1958年成立。以基督教教義為宗旨,主張實行對社會和生態負責的市場經濟,注重環保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保障平等高效的社會福利。對外主張建立一個開發、安全的歐洲,發展共同防務。主席薩麗·艾薩葉(Sari Essayah,女,2015年當選)。

(6)瑞典族人民黨(The Swedish People's Party):1906年成立。由芬蘭的瑞典族人組成。主張維護瑞典族居民的社會地位和權利。現有黨員約3萬人。主席安娜-瑪雅·亨利克松(Anna-Maja Henriksson,2016年當選)。

(7)綠色聯盟(The Green League):1988年成立。主張保護環境,支援芬和平外交政策,積極參與和平與環保活動,要求就歐盟憲法舉行全民公決。現有黨員3800人。主席維萊·尼尼斯特(Ville Niinistö,2011年當選)。

(8)芬蘭左翼聯盟(The Finnish Left Union):1990年成立。主張政府借貸擴大投資,刺激經濟發展,保障社會福利,發展可再生能源。對外主張積極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加強國防建設。主席麗·安德森(Li Andersson,女,2016年當選)。

【重要人物】總統紹利·尼尼斯托:1948年生。法律碩士,聯合黨人。1987年當選議員。1994年任聯合黨主席、副總理兼財長。2003年出任歐洲投資銀行副行長。2007年3月當選議長。2012年3月當選總統。曾多次訪華。2013年4月,對華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博鰲亞洲論壇年會。已婚,有兩子。

總理尤哈·西比萊:1961年生。工科碩士,中間黨人。2011年步入政壇,同年加入中間黨並當選全國議員,2012年出任中間黨主席。2015年4月率中間黨贏得議會大選,5月出任第44任政府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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