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5月27日訊(記者 董小迪 吳佳潼)2020年全國兩會已拉開序幕,民法典草案于22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唯一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的先河,有“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之稱。

民法典出臺後,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將被替代,不再保留。

民法典草案明確,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