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5月25日訊(記者 董小迪 吳佳潼)2020年全國兩會已拉開序幕,民法典草案于22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唯一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的先河,有“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之稱。

民法典出臺後,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將被替代,不再保留。

民法典草案增加“居住權”制度,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草案規定,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