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25日訊 據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今日,黑龍江省3個基層法院對3起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發佈虛假銷售口罩資訊 卞某某獲刑七年
2020年2月1日至6日,被告人卞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銷售南韓産KF94口罩的虛假資訊,先後騙取6名被害人共計23萬餘元。所得部分贓款被卞某某揮霍。另查明,卞某某曾于2015年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係累犯。卞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認罪認罰。
鶴崗市南山區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卞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銷售品質不合格口罩 王某某、陳某獲刑一年二個月
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王某某、陳某購入沒有品質合格證、生産廠家、生産日期及隨貨同行單的口罩後,加價銷售9800隻,銷售金額9.8萬元。經檢驗,涉案的口罩過濾效率不符合標準要求,為不合格産品。被告人王某某、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認罪認罰。
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王某某、陳某犯銷售偽劣産品罪,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非法獵捕野生動物 于某某獲刑六個月
被告人于某某在禁獵期間,于2020年2月11日到禁止捕獵的柴河林業局向日林場施業區內,利用禁用的工具獵套捕殺到國家“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和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野豬一隻。于某某將野豬運回家途中被公安機關執勤民警查獲。于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且積極交納生態補償費。
綏陽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于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據悉,黑龍江高院將持續完善辦案宣傳同步工作機制,採取以案釋法的形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為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
(編輯: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