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25日訊(記者 董小迪)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近日舉行分組會,審議社區矯正法草案。草案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全國人大代表黃美媚認為,社區服刑人員具有一定人身危險性,包括暴力攻擊、疾病傳染等,應加強和完善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的職業保障。
黃美媚建議,社區矯正機構向社區矯正警察以外的執法工作人員配備統一的制式服裝、工作證件、防暴裝備、執法記錄儀、投保意外傷害保險、發放值班加班補貼和辦案津貼等,保障其順利開展工作和享受相應的待遇。
黃美媚認為,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的薪資待遇應高於普通公務員,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的待遇也應相應提升。
針對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資質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周洪宇建議在草案中明確,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志願者等人員應依法取得相關資質。
“從目前的實踐看,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隊伍普遍存在法律專業知識有限、相關工作經驗不足等問題,應當進一步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專門教育和定期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社區矯正能力和水準。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劉海星建議,草案應增加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培訓的內容,將社區矯正對象職業技能培訓納入各級政府職業技能培訓總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