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21日訊(記者 金慧慧)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10月21日—26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初次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保護未成年人的第一責任人,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先開始生活和學習的場所。修訂草案細化了家庭監護職責,具體列舉監護應當做的行為、禁止性行為和撫養注意事項;突出家庭教育;增加監護人的報告義務。

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的監護缺失問題,修訂草案完善了委託照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