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16日訊(記者 金慧慧)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為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下稱《意見》),為深入推進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增強人民法院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能力和水準提出16條具體措施。

《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妥善審理涉及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相關案件,服務雄安新區高品質發展。圍繞雄安新區産業發展重點,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打造智慧財産權示範區。落實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動雄安新區建設綠色發展城市典範。堅持全方位對外開放,加強涉外商事審判,構築雄安新區開放發展新高地。

《意見》要求,創新司法體制機制,加快完善京津冀司法協同發展,探索推動司法領域新機制新舉措和具有前瞻性的司法創新試點示範項目在雄安新區先行先試。加強京津冀法院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和指導作用,推動京津冀法院立審執各環節平臺共建、資訊互通、資源共用、業務協同等。

《意見》還要求,加強對雄安新區法院建設和發展的支援,加強對雄安新區法院審判業務指導和物質保障,建立健全雄安新區法院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法院在人才培養、智力支援和資訊化建設等方面的合作機制。支援雄安新區法院加強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努力打造與雄安新區國際化定位相適應的新型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