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9月5日訊 據最高檢消息,近日,吉林省白城師範學院黨委原副書記孫永利(副廳級)涉嫌受賄、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單位受賄、貪污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通化市人民檢察院向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永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通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孫永利在擔任白城師範學院計劃財務處處長、副院長、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對負責和分管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作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單位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負有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單位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彭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