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8月22日訊(記者 彭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對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徵地的情形作出規定,將“成片開發建設”限定為“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 

草案規定,擬申請徵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徵地的有關事項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等方面的意見。

草案還規定,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