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25日訊(記者 趙曉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6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了森林法修訂草案。

草案根據森林生態區位和主導功能的不同,將森林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採取差異化的政策管理措施。

草案規定,生態區位重要或者生態狀況脆弱,以發揮生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劃定為公益林,實施嚴格保護;江河源頭匯水區域、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兩岸等八類區域,劃定為公益林。公益林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公佈。

草案規定,公益林實行嚴格保護,只能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採伐。公益林經營可以合理利用林地資源和森林景觀資源,但是應當符合生態區位保護要求,不得破壞公益林生態功能。國家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中央和地方分別安排資金,主要用於公益林的經濟補償、管護支出和非國有公益林的租賃、贖買、置換,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

草案規定,未劃定為公益林的森林屬於商品林,主要發揮經濟效益。商品林由林業經營主體依法自主經營,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採取集約化經營措施。採伐商品林應當依法辦理採伐許可證,符合技術規程,控制皆伐面積,伐育同步規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