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20日訊(記者 董小迪)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完善了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針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難問題,草案新增規定: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針對公共維修資金使用難問題,草案降低了公共維修資金使用的表決要求,將應當經參與表決的業主專有部分面積和人數佔比“雙過四分之三”同意,修改為“雙過半數”同意。

根據草案,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