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20日訊(記者 李高思)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對《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二審。

草案完善了對有關科研機構等為開發新藥或者發展新的治療方法進行人體試驗的要求。‍

將此類活動的規範範圍擴大為“為研製新藥、醫療器械或者發展新的預防和治療方法”的所有活動。新增規定,開展此類活動,除經主管部門批准外,還應取得倫理委員會的審查同意。同時,刪除有關禁止向受試者支付任何形式的報酬、但可以給予必要補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