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29日訊(記者 董小迪)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1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對外商投資法草案進行二審。

草案規定了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資訊。

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違反本法規定,未按照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的要求報送投資資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