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16日訊 在6月15日國家發改委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介紹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聯合獎懲機制的最新進展情況。他表示法院系統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效果不斷顯現,成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大亮點。

孟瑋指出,僅在法院執行領域,截至5月底,全國法院累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1089萬人次。對這部分失信被執行人,相關部門採取了聯合懲戒措施,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1160萬人次,限制購買高鐵動車票441萬人次,限制擔任企業負責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26.5萬人次,254萬失信被執行人懾于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

孟瑋表示,發改委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首批限制乘坐火車飛機嚴重違法失信者的名單。這批名單包括稅務、證券期貨、民航、鐵路等領域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人,共169人,將在一定期限內被禁止乘坐火車和飛機。這是發改委、鐵路總公司、民航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有關信用懲戒文件後,發佈的首批名單。

據了解,這份名單的構成主要包括三部分,可以概括為“1+1+4”:

第一個“1”,是指危害民航鐵路運作安全的違法行為責任人,名單由民航局、鐵路總公司提供。第二個“1”,是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由最高人民法院提供。

“4”是指其他領域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主要涉及4種行為:一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二是弄虛作假騙取財政性資金;三是有能力繳納但拒不繳納社會保險,以及騙取社會保險;四是證券期貨違法被罰款但拒不繳納,以及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不履行公開承諾。

這部分名單分別由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證監會提供。對這部分失信人,限制期一般為一年,期滿自動退出;一年之內主動履行法定義務,且經“黑名單”認定部門確認的,可提前退出。

此外,我國社會信用聯合獎懲備忘錄覆蓋領域進一步擴大。日前印發的《關於對旅遊領域嚴重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遊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實施36條聯合懲戒措施。截至目前,已累計簽署聯合獎懲備忘錄3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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