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5月25日訊(記者 張艷玲)國務院今日發佈《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意見提出,國有企業每年定期將企業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準等相關資訊向社會披露,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相關部門將定期對國有企業執行國家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規發放工資、濫發工資外收入等行為。

意見提出,建立國有企業工資分配資訊公開制度。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國有企業每年定期將企業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準等相關資訊向社會披露,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意見還提出,健全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監管等部門,定期對國有企業執行國家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規發放工資、濫發工資外收入等行為。加強與出資人監管和審計、稅務、紀檢監察、巡視等監督的協同,建立工作會商和資源共用機制,提高監督效能,形成監督合力。

對企業存在超提、超發工資總額及其他違規行為的,扣回違規發放的工資總額,並視違規情形對企業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意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由企業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直接支付給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