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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新聞4月27日訊(記者謝露瑩 實習記者陳海龍)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網消息稱,開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曝光專區,首期通報就對24起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具體如下:

1.河北省靈壽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失職問題。2017年9月,靈壽縣開展易地扶貧搬遷人口識別“回頭看”工作,2018年1月完成錄入工作,經核對發現存在嚴重誤差,有51名非搬遷人員被錄入系統,需搬遷的59人卻未能錄入。2018年3月,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副主任魏海青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主任梁風斌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河北省紀委監委)

2.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信義鎮馬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賀飛飛騙取扶貧資金等問題。2016年12月,賀飛飛在協助信義鎮政府實施養殖扶貧項目過程中,虛報144隻羊,騙取扶貧資金7.2萬元用於個人支出;賀飛飛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月,賀飛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違紀資金已被追繳。(山西省紀委監委)

3.內蒙古自治區陳巴爾虎旗巴彥哈達蘇木巴彥哈達嘎查原嘎查達敖日格樂截留牧民低保資金等問題。2016年10月,敖日格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牧民烏某“一卡通”中的9029元低保款等提現後予以揮霍。此外,敖日格樂還違規將嘎查牧場私自劃撥給他人無償使用,收受“好處費”10萬元。2017年12月,敖日格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

4.吉林省德惠市岔路口鎮河北村黨總支原副書記李井偉工作不盡責問題。2016年3月,李井偉在擔任村文書期間,負責貧困戶補助慰問金髮放工作,上級下撥的貧困戶補助慰問金1.4萬元到村後,沒有及時發放到貧困戶手中,部分資金超過一年未發放,造成惡劣影響。2017年12月,李井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補助慰問金已發放到貧困戶手中。(吉林省紀委監委)

5.黑龍江省五常市常堡鄉南崗村黨支部原副書記田保平以為村民辦理低保為名騙取錢款問題。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田保平先後5次以為村民辦理低保為名,騙取村民張某等5人共計1.49萬元,用於個人支出。2018年1月,田保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違紀資金已被追繳。(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6.安徽省渦陽縣渦南鎮胡鹼村計生專幹張紅梅截留貧困戶糧補資金問題。2017年5月至8月,張紅梅先後5次私自從貧困戶曹某某惠農補貼資金銀行存摺上取出糧補款共計5700元,用於個人支出。2017年10月,張紅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已被發放給貧困戶。(安徽省紀委監委)

7.安徽省臨泉縣謝集鄉財政所原副所長魏文明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4年,魏文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偽造材料,先後以其岳母、兄弟等3名親屬名義申報危房改造項目,將套取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共計4.6萬元據為己有。2018年1月,魏文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安徽省紀委監委)

8.江西省尋烏縣南橋鎮羅陂村黨支部原書記謝明紅截留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謝明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截留2戶村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和8戶村民土坯房改造建房款共計12.21萬元,據為己有。2017年7月,謝明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其犯罪問題受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江西省紀委監委)

9.河南省桐柏縣平氏鎮曹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林卿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5年,李林卿利用職務便利,與他人合謀虛報危房改造資料,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6.78萬元。2017年3月,李林卿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河南省紀委監委)

10.湖北省浠水縣殘疾人聯合會主任科員熊躍良、康復部主任余海燕失職失責導致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專項資金被套取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熊躍良、余海燕未認真審核浠水縣某康復中心申報0-6歲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對象身份和康復訓練時間,導致該中心虛報套取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專項資金30.22萬元和康復補助資金8萬元。2017年12月,熊躍良、余海燕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湖北省紀委監委)

11.湖南省隆回縣政務中心駐灘頭鎮石門村幫扶工作隊隊長、第一書記柳紅,石門村黨支部書記劉雲祥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履職、不作為問題。2017年6月,湖南省脫貧攻堅督查組到隆回縣灘頭鎮石門村督查時,發現石門村三年幫扶規劃、年度計劃、年度總結、貧困戶花名冊等基礎資料缺失;貧困對象動態調整沒有進行公示公開;貧困戶“一戶一檔”資料大部分是在省督查組到達前一天臨時填寫的;幫扶手冊在督查當天臨時填寫,沒有發放到貧困戶手中;駐村幫扶工作隊沒有按要求駐村。2017年6月,劉雲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柳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湖南省紀委監委)

12.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糧食局軍糧供應站主任、駐蛇形山鎮泉山村幫扶工作隊隊長劉睿等人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7年,劉睿和幫扶工作隊員毛衛凡在駐村幫扶期間,3次在工作時間到村民承包的魚塘中釣魚,造成惡劣影響,且在接受組織調查時未如實向組織交代問題。2017年8月至10月,劉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毛衛凡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湖南省紀委監委)

13.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右江區汪甸瑤族鄉農業技術推廣站幹部黃榮意扶貧工作弄虛作假問題。黃榮意在扶貧工作中,不學習扶貧文件、政策,經常不參加鄉扶貧業務培訓會。2017年,黃榮意負責填寫的貧困戶《扶貧手冊》錯漏較多,並虛報脫貧貧困戶收入,造成惡劣影響。2017年10月,黃榮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14.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鎮原副鎮長陳小飛在扶貧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陳小飛作為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鎮長,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職責不力,該鎮扶貧工作混亂,向非扶貧對象發放扶貧資金42800元,漏發、重發扶貧資金5125元,將不符合條件的21名村民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017年11月,陳小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由副科級降為科員,違紀資金已被追繳。(海南省紀委監委)

15.重慶市雲陽縣盤龍街道陽明村原黨支部委員、綜合服務專幹余小平在貧困戶危房改造中吃拿卡要問題。2016年2月,余小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需要到上級“打點”為由,向該村3組已實施危房改造的貧困戶余某某索取現金5000元,並據為己有。2017年5月,余小平辭去陽明村綜合服務專幹職務,9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重慶市紀委監委)

16.重慶市黔江區中塘鄉原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趙正成在土地復墾工作中收受“好處費”等問題。2011年至2015年,趙正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給予復墾農戶關照為名,收受復墾農戶“好處費”8.2萬元;採用虛增土地復墾面積等方式,造成國家土地復墾款損失40.98萬元。趙正成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17年11月、12月,趙正成先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重慶市紀委監委)

17.四川省宜賓縣雙龍鎮雙龍社區黨支部書記梁剛祖等人優親厚友問題。2016年12月,梁剛祖和雙龍社區主任胡自炳在開展低保清理工作中,明知梁剛祖的妻子、妹妹和胡自炳的女兒等11戶不符合條件,但未予清退,導致14人違規領取低保資金共計5.79萬元。2017年12月,梁剛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胡自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四川省紀委監委)

18.貴州省冊亨縣移民局在易地扶貧搬遷審計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冊亨縣移民局在確定2016 年第二批易地扶貧搬遷對象時,為應付審計,隨機從“十三五”規劃的搬遷名單中抽取3642 人上報審計組,造成重復納入易地扶貧搬遷名單89 戶334 人。2017年8 月,縣移民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業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7 年11月,縣移民局副局長龐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貴州省紀委監委)

19.雲南省巍山縣巍寶山鄉合作村村委會原主任楊鳳良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底至2016年3月,楊鳳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使用虛假材料申報“巍山縣2015年度第二批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騙取危房改造項目補助資金3.15萬元。2017年10月、11月,楊鳳良先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雲南省紀委監委)

20.雲南省雙柏縣妥甸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原主任蘇光宏在危房改造加固工程中優親厚友問題。2015年,蘇光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未向分管領導報告、未按規定程式集體研究的情況下,虛構危房改造加固施工承包合同,將妥甸鎮農村危房改造加固工程承包給其堂弟施工。工程完工後,未驗收就支付工程款。2017年10月,蘇光宏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和免職處理。(雲南省紀委監委)

21.陜西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禮泉縣分校原校長徐景雲套取國家扶貧專項培訓資金問題。2009年至2014年,徐景雲多次通過偽造農村勞動力培訓學員補助發放表、家政服務學員補貼發放表等方式,套取陽光工程培訓補助、農民工培訓專項補助、家政服務就業培訓專項補助等扶貧專項培訓資金共計116萬元。其中,個人侵佔14.77萬元,其餘用於單位招待費、交通費、購買煙酒等支出。2017年5月,徐景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陜西省紀委監委)

22.甘肅省靜寧縣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總站原站長方俊賢等人套取挪用水利扶貧資金問題。2014年,靜寧縣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總站在實施總投資48萬元的提灌維修養護項目中,僅花費0.91萬元更換了部分閘閥、維修了部分觀察井之後,方俊賢指使副站長劉工良、會計杜建軍編造虛假施工合同和驗收資料,將該筆項目資金全部套取挪用。此外,該管理總站還私設“小金庫”21.15萬元,其中15萬元被方俊賢挪用於其本人購買貴金屬。2017年12月,方俊賢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劉工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杜建軍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甘肅省紀委監委)

23.青海省民和縣大莊鄉哈家圈村黨支部原書記高慶貴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12年至2016年,高慶貴先後以其父名義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9萬元,冒領村民養老金、高齡補貼共計8137.59元,違規給3戶非貧困戶享受貧困村互助資金項目借款各8000元。2017年9月,高慶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青海省紀委監委)

24.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馬蓮鄉巴都溝村黨支部原書記虎生慧虛報冒領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虎生慧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其妻子和個人名義先後兩次佔用危房改造指標,領取補助資金2.2萬元。2018年1月,虎生慧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