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全年無休的環保戰役
2017年是十九大的開局之年,縱觀全年,“氣十條”打響收官之戰,“土十條”落地工作持續推進,環保督察走向常態化......中國特色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基本形成。
今年1月至11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PM10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人們對“綠水青山”的期盼正逐漸變為現實。
“土十條”落地之年 土壤立法持續推進
1月,《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發佈,明確了土地使用權人等機構和個人的責任,並給出具體管理措施。
9月,《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發佈,為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等工作提供了依據。
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二審通過,土壤污染防治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
生活垃圾分類由“選擇題”變為“必答題”
3月,《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正式發佈,要求在 46個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並提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達到35%以上。
目前,46個城市均已啟動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其中12個城市已出臺垃圾分類地方法規或政府規章,24個城市已出臺垃圾分類工作方案。
中央環保督察實現全覆蓋 全年問責超萬人
4月,第三批7個督察組陸續對天津、山西、遼寧等省(市) 實施督察,共交辦環境問題31457件、約談6657人、問責4660人。
8月,第四批8個督察組對吉林、浙江、新疆(含兵團)等省(區)開展督察,共責令整改32602家,立案處罰9181家,罰款46583.84萬元。
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實現了對全國31個省份的全覆蓋,問責人數超過1萬人。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出臺 處罰力度加大
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審議通過,55項重大修改涉及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飲用水保護等多個內容,成為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環境保護的有力保障。
其中,河長制首次被納入立法範疇。新法還加大了處罰力度,將罰款上限提至100萬元,情節嚴重者可停産關閉。
四大類24種洋垃圾收環保“封殺令”
7月,《關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發佈,環保部對廢金屬、塑膠瓶、舊光碟等四大類24種洋垃圾下達“封殺令”。
10月,我國首個固體廢物鑒別國家標準《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實施,改變了20多年來的固體廢物進口政策,為“封殺”洋垃圾提供了有力支撐。
秋冬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戰“開戰”
8月,環保部等10部門聯合京津冀、山東、山西、河南等六省市政府公佈了“1+6”治理秋冬大氣污染“組合拳”方案。
這是我國首個針對秋冬季制定的專門治理方案,首次提出秋冬季大氣品質改善目標,即“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和重污染天數同比雙雙下降15%以上。
環保部六大“督察局”正式亮相
11月,環保部原六大區域環保督查中心全面“ 升級 ”,由事業單位轉為環保部派出行政機構,並分別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督察局。
本次“升級”解決了督查中心的執法身份問題,督察局的一大新增職能是承擔中央環保督察相關工作,進一步強化督政,這也意味著中央環保督察將常態化。
(文字:董小迪 圖片來源 東方IC 環境保護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