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6月22日訊(記者 魏婧)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6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國歌法草案議案。
1982年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關於中華人民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時發佈了國歌的曲譜(旋律普)。但長期以來,我國未發佈標明配器、奏唱速度和力度的國歌標準曲譜,未發佈用於播放的國歌官方錄音版本,國歌演奏存在不規範現象,演奏、播放效果受到影響。
針對上述問題,草案規定,國務院確定的主管部門組織審定用於演奏的國歌標準曲譜,錄製用於播放的國歌官方錄音版本。國歌標準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應當在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guoqing/guoge/index.htm)上發佈。在本法規定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奏唱、播放國歌的,應當使用國歌標準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此外,草案還規定外交部及駐外外交機構、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將國歌標準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送交有關國家外交部門、有關國際組織,供外交活動或者國際體育賽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