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6月22日訊(記者 魏婧)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6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國歌法草案議案。

為了體現國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草案規定:“奏唱國歌,應當按照本法規定的歌詞和曲譜,不得修改國歌歌詞,不得採取損害國家尊嚴、影響國家形象的奏唱形式。”為增強奏唱國歌的儀式感,體現對國家象徵的尊重和維護,草案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舉行升國旗儀式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面向國旗,著制式服裝的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人民警察等人員行舉手禮,其他人員行注目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