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日前表示,人民法院要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堅持以人為本,將案件審判由側重財産權益保護轉變為全面關注當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財産權益。
杜萬華是在近日舉行的全國部分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推進會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要充分發揮家事審判的診斷、修復和治療作用,實現對尚未破裂的婚姻和問題家庭的救治。弘揚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和文明進步的婚姻家庭倫理觀念,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杜萬華表示,人民法院應當大膽探索家事訴訟特別程式制度,為改革貢獻規範經驗。
他説,在貫徹調解優先、不公開審理、當事人親自到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原則的基礎上,要努力探索心理輔導干預、家事調查、婚姻冷靜期、訴前調解、案後回訪、離婚證明書、離婚財産申報等制度,加大家事訴訟中法官的職權干預力度,適當放寬家事案件審限,積極推行裁判文書改革。
數據顯示,我國登記離婚率自2003年以來已連續14年遞增。人民法院的婚姻家庭撫養繼承糾紛等家事案件也持續上升,成為民事審判的第二大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