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10月31日訊(記者尚陽)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京召開,會議第二次審議電子商務法草案。

針對實踐中消費者投訴舉報難、獲取證據難問題,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爭議處理規範。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以下規定: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資訊,及時受理並處理投訴、舉報。

在電子商務爭議處理中,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記錄。因電子商務經營者丟失、偽造、篡改、銷毀,隱匿或者拒絕提供上述資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有關機關無法查明事實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