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中國共産黨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標誌著中國共産黨已經由一個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鬥的黨,成為一個掌握全國政權的黨。中國共産黨的地位和所處的環境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1.中共八大適應黨的中心工作的轉變制定了一部好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以及恢複國民經濟、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社會改革等勝利,中國共産黨的威望進一步提高,在這個大背景下,1956年9月中國共産黨召開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這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新的《中國共産黨章程》(共9章59條)。

這部章程繼承了中共七大黨章的主要內容,增加了體現執政黨建設規律的新內容:如確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和實現現代化的目標,強調執政黨核心領導作用的極端重要性等。黨章對黨的代表大會常任製作出初步規定等。鄧小平作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

2.對社會主要矛盾認識的失誤與黨章制定和修改的曲折

在“文化大革命”進行期間,1969年中國共産黨召開了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這次代表大會通過經過重大修改的九大黨章,共五章十二條。

這次黨章的修改是以毛澤東等對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為依據的,即:“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在這個歷史階段中,始終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存在著帝國主義和現代修正主義進行顛覆和侵略的威脅。”由此形成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基本路線。

1973年中共十大對黨章進行了修改,內容為六章十二條,但沒有糾正“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基本路線。

中共十一大在這個重要問題上也沒有進行糾正。這標誌著黨章的制定和修改、黨的建設出現了曲折。

在“文化大革命”中,雖然執政黨的建設出現重大曲折,但在黨的領導下,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根基仍然保存著,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還在進行,我們的國家仍然保持統一併且在國際上發揮重要影響。

要銘記毛澤東為代表的老革命家的偉大貢獻,但也要吸取黨的建設留下的深刻教訓。這也説明黨章修改過程中出現曲折。但一個成熟的黨會認真總結這些經驗,吸取教訓,可以化危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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