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10月16日訊(記者 胡永平)“做一名國家公訴人,是我嚮往並願意為之奉獻一生的職業。”。
她辦過的案件,不乏長江集團原董事長焦某貪污受賄案、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長陶某受賄案、復旦校園投毒案等在社會上産生重大影響的案件。大家稱她為現實版的“陸亦可”。
自從1994年進入檢察機關以來,施凈嵐獲得過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上海檢察機關未檢辦案能手以及多個二等功、三等功……
如今當選十九大代表,她笑著説,這不僅代表著一種政治身份,更代表著“為人民服務”的追求和信念,“自己要把這種信念貫穿于司法辦案始終,做好一名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法律守護者。”
辦案: 與線索死磕 與時間賽跑
復旦校園投毒案是近年來發生在高校的一起罕見的惡性犯罪案件。施凈嵐正是這起案件的公訴人。
由於被告人林森浩投毒行為所使用毒物罕見,案發環境特殊,證人、鑒定人人員身份特殊等案件特點,取證難度極高。同時,由於該案社會影響面廣,謠言質疑聲浪頗高,對如何在檢察環節乃至整個司法環節維護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為涉及到很多專業知識點,比如毒物的分子結構、毒性、對人體的危害等,我當時翻閱了很多書籍。”施凈嵐回憶説。
在承辦復旦投毒案過程中,施凈嵐與專案組的同事對被告人林森浩電腦中的上網記錄逐條查看,並按照時間進行梳理。對於涉案監控畫面,她更是花了近兩周時間與三四位同事一起查看並截取整理,而這些視聽資料作為證據,在庭審上只有幾十秒的呈現。最終,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辦案如同考古,材料越多就越接近客觀事實。”施凈嵐説。在其23年的職業生涯中,施凈嵐一直恪守著這句話:察微析疑,與線索死磕,與時間賽跑。“踐行著司法者的匠心精神,力求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司法。”
追求:化解社會矛盾是目標
在施凈嵐看來,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溫度。作為公訴人,一面需要堅守法律,另一面也需要將老百姓的困難和不幸放在自己的心中,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施凈嵐曾辦理一起發生在多年前的入室搶劫、殺人案。被害人潘某因傷勢過重而終身截癱,其丈夫和小姑當場死亡,年僅5歲的幼子由於目睹了整個搶劫、殺人的過程,心靈受到極大創傷。
面對如此不幸的家庭,施凈嵐一方面儘自己所能捐錢、捐物,對被害人家庭予以精神上的關懷;另一方面她積極提議被害人原單位開展對潘某家庭的組織幫困活動,又借助媒體的力量廣泛呼籲社會各界對潘某一家予以關懷和幫助,併為潘某爭取到了10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基金。
此後一段時間裏,她還始終關心著潘某母子倆的生活境況,幫助他們走出生活的陰霾。
“儘管我辦理的大都是重大刑事案件,但也需要做好調解工作,化解社會矛盾。” 施凈嵐説。
榮耀:更是一份責任和堅守
2017年3月28日,上海首批命名檢察官辦公室在浦東新區檢察院揭牌成立,施凈嵐從上海市檢察院二分院被選任到浦東新區檢察院,她是首批四個命名檢察官之一。
揭牌儀式上,作為“施凈嵐檢察官辦公室”的帶頭人,她寫下承諾:“這不僅是一份榮耀和光環,更是一份責任和堅守。余生將真正投身到司法改革的前沿。”
據了解,“施凈嵐檢察官辦公室”承擔的更多是金融條線資産類犯罪、職務類犯罪等案件。在辦案過程中,會時不時遇到一些類型比較新穎的案件,比如私募過程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
“在辦案的過程當中,我帶領團隊裏的檢察官,包括檢察官助理,深入了解案件事實,梳理相關證據,準確適用法律,確保案件能夠順利辦結。”
在同事眼裏,施凈嵐總是那麼忙碌,在張江高科技園區實地了解企業所需,為做好後期法律服務保障做充分準備。為避免相關被害單位基金公司的經濟損失,她親赴雲南等地週邊取證、固定證據,最終追回被騙贓款5.9億元。
另外,為配合法治宣傳,她通過網路直播《最真實人民的名義——直擊浦東“陸亦可”辦案》,介紹檢察官辦公室日常辦案工作,努力向社會弘揚司法正義的理念……。
直播2個小時、網友點擊31.57萬次——有著現實版“陸亦可”之稱的施凈嵐,一不留神作了一回“網紅女神”。